成都居住年限积分怎么计算?
可通过以下方式计算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
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
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
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与上面三个不同的地方:可以按年限累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三)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
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武侯区居住证搬家了怎么办?
带原居住证和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新房产证到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管理部门更改地址即可,也可以先报备再更换。?
居住证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证的的社会服务功能: 1.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等。
成都市安置房的申请条件?
限价商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条件
1、限价商品房
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1)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2)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3)具有成都市户籍,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4)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5)非成都市户籍,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且连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6)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且无他处住房的低收入被动迁家庭,且符合(一)、(三)条件之一的,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2、廉租住房
申请廉租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3.4万元以下的家庭;
(2)申请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或年满35周岁,且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单身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可以申领租赁补贴。
3、经济适用房
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在征地拆迁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1)、(2)、(3)款条件者,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并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4、公共租赁住房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范围内用工单位组织员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个人年收入在公共租赁住房规定标准内;
(3)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和未承租公房。
成都居住证怎么积分?
? ? ?1、区域导向指标。
? ? ? 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 ? ?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
? ? ? 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双流区居住证积分怎么算?
双流区居住证积分按照人才引进、家庭稳定、社区服务、自主创业四个方面进行评分,具体细则如下:
人才引进:该项计入本人综合素质得分。本人取得国家级荣誉获奖(如国家高层次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加20分;取得省级以上荣誉获奖(如四川省杰出人才、四川省领军人才等)加15-18分;拥有博士学位加10分;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加8分;本科学历或本科以上加6分。
家庭稳定:该项计入本人配偶、子女的优势情况。配偶在双流区稳定工作并已缴纳社保连续满1年及以上加20分;子女就读于双流区中小学教育机构(含幼儿园)且享受双流区教育政策的加3分/子女,最高不超过12分。
社区服务:该项计入居住区域的相关服务。在居住区域内完成公益志愿服务项目6小时以上,提供周期为6个月加2分/次,最高不超过10分。
自主创业:该项计入本人在双流区本地自主创业情况。在双流区注册开展个体户、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年纳税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可加30分;年纳税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的加20分;年纳税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加10分。
以上是双流区居住证积分的基本计算方法,不同情况下会有不同的计分标准和额度,请根据自身情况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