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入户积分怎么算?

(一)稳定职业指标。申请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截止申请日上月起,上溯按月连续不间断缴纳的36个月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与对应的3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所使用的省平月工资相比,计算出的36个比值的平均数等于及高于2低于2.5(含)、高于2.5低于3(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

(二)居住引导指标。申请人拥有合法自有住房或办理租赁登记的住房,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申请人连续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中同一区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中同一县(市)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的,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不满1年不得分。

(三)就业引导指标。申请人当前就业单位应在66个产业功能区。从2018年1月1日起至申请日上月底期间,申请人就业单位在66个产业功能区,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分值,不满1年不得分。单位参保人员的就业单位以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个体参保人员的就业单位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为准。

(四)入户区域引导指标。申请人可在自有住房、居住证地址选择入户区域。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加30分;入户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加20分;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加10分。

(五)技术技能指标。申请人所在企业在本市66个产业功能区内,且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保1年以上,符合当年度或上年度《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中重点产业人才开发目录紧缺度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的人才,可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得分就高、不重复享受。

申请人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不含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加40分、30分;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以上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

(六)个人贡献指标。申请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同类表彰只计最高荣誉得分。

? ? ? ? ?申请人参加志愿服务,在成都志愿者网(APP)实名注册登记并获得志愿服务时长,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12个月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满25个小时加2分,达到25个小时后每增加2个小时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成都青羊区居住证办理流程?

1、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

2、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

(1)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

(2)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

(5)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办理材料

申报登记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申领居住证

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4)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1、申报登记

(1)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2)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3)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2、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 注:也可提前下载表格并填写,表格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xls

(2)将《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并审核;

(3)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请人。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

3、领取居住证

申领人在领取《领证通知单》15日后,持《领证通知单》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一、办理时限

申报登记:6个月

申领居住证:当场办理

领取居住证:15日

申领、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发放居住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

温馨提示:2016年1月1日前,已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已办理的《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且符合本办法规定申领条件的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换领

二、办理费用

免费

注意:首次领证免费

办理地点

居住地派出所

青羊区随迁子女需要哪些资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自2023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青羊区合法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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