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和标准?
一、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1. 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成都人才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 (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
2.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人员,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本科在成都落户属于人才引进吗?
你好,本科在成都落户属于人才引进的,因为成都政策规定是符合这个政策要求你,只要你符合政策要求就可以向区域政务中心提出申请落户,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可以办理落户的手续,所以说本科在成都落户属于人才引进,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谢谢
四川人才引进条件最新规定?
1、购房入户
落户条件:90㎡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后),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90㎡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下(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之前)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即2年社保 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2、学历入户
落户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是一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3、毕业入户
落户条件:非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4、暂住入户
落户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投资入户
落户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6、纳税入户
落户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俩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7、经营入户
落户条件: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8、新生儿入户
落户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9、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落户条件:非成都市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合子女。
10、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落户条件: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11、同城网迁(含郊县)入户
落户条件:原户籍所在地在成都(含郊县),现将户口迁至成都另一房产(自己、配偶、父母、子女房产处皆可)。
12、海外留学人员入户
落户条件:在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人员。
13、积分落户
是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所要入户城市。
具体来讲,就是通过入户申请人的各项基础条件和辅助条件,来计算入户申请者的分数值,今后,落户成都将采取“积分落户”形式,申请者在积分达到一定的标准入户以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
青白江落户政策2021?
青白江2021年的落户政策如下:
1、在成都区域内,购买建筑面积≥90㎡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2、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原件);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累积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
青白江人才引进购房政策?
一、实施产业人才聚集工程
1.设立2 亿元产业人才发展资金,支持先进材料、智能装备、现代物流(铁路)、口岸服务、加工贸易、跨境贸易等我区重点产业引进高精尖缺产业人才或顶尖团队,促进各类人才在重点产业领域创新创业。
2.力争引进一个团队、催生一个高新企业、带动一个新兴产业,带能引领我区重点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或能够填补国际国内市场空白,且能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重大产业化项目或研发机构项目来我区创业的,经评审认定,给予1000—5000 万元综合资助,特别优秀的可给予不高于8000 万元的综合资助。符合市级顶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综合资助政策的,同时推荐申报享受市级相关政策。
3.着眼全域国际化,紧扣产业发展方向,加快引进产业急需紧缺的各类人才。对重大产业化项目一并协议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最高100 万元资金资助;对在我区工作满1 年的产业精英人才,给予最高15 万元资金资助。符合市级人才引进政策的,同时推荐申报享受市级相关政策。
4.建立企业引才奖励制度,设立“引才伯乐奖”,鼓励高校、人力资源机构等社会力量推荐人才,对成功引进或推荐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给予最高10 万元引才奖励; 对挂牌“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才引进工作站”的机构,给予最高5 万元奖励。符合市级企业引才奖励制度的,同时推荐申报享受市级相关政策。
5.争取建立中国科协(成都)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分基地(工作站),对进入分基地(工作站)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申报我区各类人才政策时不受每年在区工作时间限制。
二、实施重点人才培育工程
6.鼓励各类人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升学历,对在职攻读并新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相应学历的,分别按学费的 30%(不超过1.5 万元)、 50%(不超过5 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7.支持各类人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自主研修,对参加 7 天(含)以上(不含往返路途时间)高校、科研机构等高端学术机构组织的进修、学术研讨等活动的,举办地在国(境)外的补贴 0.5 万元,举办地在省外的补贴 0.3 万元。每人每年可申领1 次补贴。
8.鼓励各类人才提高职称、技能,对新取得高级、中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推荐申报享受市级技能等级提升补贴。
9. 加快各领域紧缺人才培育,至2020年,培育20名创新型企业家、2000 名产业人才、500 名现代都市农业人才、2000 名技能工匠、400 名名师(名校长)、 300 名骨干医师、200 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0 名文化领军人才。
10.鼓励人才施展才华、贡献力量,从在区工作5 年(含) 以上的创新型企业家、产业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中,每年选拔一批有突出贡献的“青白江优秀人才”,按其贡献,给予最10 万元奖励。
11.举办“青白江创业之星”大赛,遴选优秀创业项目重点扶持,对获得大赛奖项的给予最高5 万元创业资助,并提供创业导师、创业咨询等创业孵化服务。
12.打造“青白江技能大赛”品牌,带动企事业开展岗 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技能交流推广等活动,对在区级及以上技能 大赛中获奖的,给予最高 5 万元奖励。
13.对新建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首席技师工作室 (技能大师工作室), 分别给予10 万元、5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市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首席技师工作室(技能大 师工作室)的,按所获市级及以上奖励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20 万元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
三、实施民生人才提升工程
14.鼓励社会精英人才以市场化聘用方式到自贸试验区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机关事业单位专业岗位工作。对引进到专业岗位长期工作的,给予15—30 万元年薪,特别优秀的可“一事一议”。鼓励区级部门、事业单位组建智库团队,对引进提供高端智力咨询(服务)的专家或团队,每年给予专家最高15 万元的咨询费,每年给予团队最高80 万元的咨询、合作等综合费用。
15.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5 年内每人每月给予 3000 元“人才津贴”;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3 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500 元“人才津贴”。
16.我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在岗的省特级教师,每人每月给予 2500 元“人才津贴”,新引进的另给予 30 万元“安居补贴”;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特级教师(校长),5 年内每人每月给予 2000 元“人才津贴”,新引进的另给予 20 万元“安居补贴”;取得中(高)级职称两年以上、曾获市(地、州)级 及以上表彰且个人专项赛课获得市(地、州)级及以上奖项的骨干教师,以及市学术(技术)带头人,5 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500 元“人才津贴”,新引进的另给予10 万元“安居补贴”。
17.我区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岗的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5 年内每人每月给予 3000 元“人才津贴”,新引进的另给予40 万元“安居补贴”;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市(地、州)学术(技术)带头人,5 年内每人每月给予 1500 元“人才津贴”,新引进的另给予20万元“安居补贴”。
18.鼓励高校优秀在读研究生来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实习锻炼,分别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提供每月2000 元、1500元生活补贴。
19.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对在我区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有关企业中全职从事社会工作,且具有社工领域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经考核后,每月给予200—1200 元“人才津贴”。
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20.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工程政策的人才,可按成都市规定的租金、面积标准申请租住 60 ㎡—120 ㎡人才公寓、租期5 年,满5 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我区根据人才层次及其贡献,配套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购房补贴。
新落户我区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或符合《青白江急需紧 缺产业人才目录》的紧缺人才,1年内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提供安居补贴。
凡享受区级人才安居政策的,不重复享受市级人才安居工程政策。同时符合市级、区级政策的,择一政策享受。
22.凡属成都先进材料产业园、成都国际铁路港临港服务业集聚区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根据其贡献,可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租用产业园区配套住房,提供给本单位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
23.建设青年人才驿站,为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区应聘,在7天内提供免费住所。
24.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区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我区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五、实施人才暖心工程
25.推行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人才服务“一卡通”,对持卡人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等各类政务服务、创新创业服务和生活服务。
26.在产业园区、区政务中心等设立青白江人才服务 窗口,受理人才认定申请、人才服务申请等事项。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重点人才(团队)项目,提供“一对一”人才专员服务。
27.开展“感知青白江”“ 暖心人才”等各类活动,在公交站、广场等地布点投放广告、画报,在户外 LED 屏播放城市形象宣传片,广泛宣传城市人才形象,大力营造“让蓉漂成为时代风尚”的社会氛围。
28.建设人才示范性荣誉阵地,依托产业园区等人才汇聚地,打造人才公园、人才星光驿站等,让人才更有荣誉感、归属感。
29.每年发布《青白江急需紧缺产业人才目录》,提出全区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岗位的人才需求。
30.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专家人才机制,通过交流、慰问等形式,加强与专家人才的直接联系,充分支持、服务专家人才开展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