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入户条件?

江门市户口登记、迁移准入条件

一、市外户口迁移

(一)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被投靠方属我市户口,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已婚子女照顾父母,以共同居住生活为条件,允许1名已婚子女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投靠入户。

(二)引进人才入户

1、工作调动(录用)入户。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调入或公开招聘录用的公务员、政府雇员、事业单位职员,或经批准下放人事管理权的单位自主招聘的事业单位职员,本人可申请入户,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随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国家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其户口须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

2、高层次人才入户。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申请入户。

3、专才入户。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条件之一的,本人可申请入户,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随迁。

(三)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1、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在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合法稳定就业满半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的人员,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随迁;在各市(县级)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随迁。(市公安局负责)

2、自购(建)住房入户。凡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或自建房的,其本人、配偶、未婚子女以及父母可申请入户;购房者在我市同时拥有两套或以上住房,其中一套住房借给旁系亲属居住,其旁系亲属可申请入户。

(四)大中专毕业生入户

原籍本市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可直接在我市办理复户;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原籍非本市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可落户就业单位集体户或各市区人才交流中心。

(五)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招生入户

被本市大中专(含技工)院校录取的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其入学时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本市学校,由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另册保管,毕业后按有关规定予以迁移。

(六)随军家属入户

驻我市部队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申请随军入户。

(七)复员、退役、转业军人入户

符合省、市政策规定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离退休军人、无军籍职工,其本人及已随军的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八)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定居入户

来我市定居并经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籍华人,以及经批准在我市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居民,可以申请入户。

(九)出国(境)已注销户口人员回国(境)恢复户口

原本市户籍公民因留学、探亲等原因在国外居住较长时间,但一直未取得居留权,内地户口已经注销,申请返回原居住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十)刑满释放、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复户

2003年8月7日前被判处徒刑已经被注销户口的人员,因刑满释放、假释、保外就医可回原籍办理复户。

(十一)收养入户

本市居民收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儿童,可申请在本市入户。

(十二)安置入户

符合国家、省、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由本市安置、入户的人员,可以办理入户。

二、市内户口迁移

1、自购(建)住房迁移。以自有合法产权住宅为条件,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迁入;已婚子女在我市没有合法产权住房的,也可迁入。

2、空挂户管理。租赁政府公租房或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个人合法产权住宅的,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可以在租赁房屋所在地入户。因房屋所有权转移、原集体户单位倒闭、旧城改造拆迁等原因,且在本市内没有合法产权住宅的,可以征得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挂靠在其家庭户中;没有亲友家庭户可挂靠的,可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没有集体户的,应当迁入户籍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

三、出生登记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我市户籍人员,所生子女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入户。父母离婚的,其子女户口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决定随父或随母登记;经父母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以双方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决定其户口随父或随母登记。

四、单位设立集体户

(一)经市(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单位、工业园区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二)企业(含民营企业)有自有合法所有权厂房、办公楼、生活区的厂企单位,企业员工数量50人或以上(通过认定的高新科技企业可不受员工人数限制),且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五、其他说明

(一)本实施方案中“合法稳定住所”是指:1.属自己或配偶、父母、子女的合法所有权住宅房屋(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为凭);2.属工作单位合法所有权,并由工作单位分配或安排居住的住宅房屋(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及产权单位证明为凭);3.租赁政府的公租房(保障房、经适房、直管房等)的,以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为凭。4.经政府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个人租赁住宅房屋,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及政府房管(流管)部门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为凭。

(二)每一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只能立为1户。符合市外迁入或市内迁移需挂靠亲友的,可经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挂靠,其地址无户口的可单独立户。

外婆是上海户口外甥女可以入户吗?

不能落户,但能就学。还必须是小学就开始在沪读书,然后延续。直接初中插班不行。外地人落户上海的途径:

1、上海居住证转户口;

2、创业投资落户;

3、高新技术企业落户;

4、通过人才引进政策落户

5、留学生落户上海;

6、应届生积分政策落户上海;

7、夫妻投靠类落户。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南宁户籍管理条件?

南宁户籍管理落户条件:

一、人才引进落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市外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职业院校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3、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各类专业人才,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4、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认定,属我市发展所需的特殊人才,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二、居住就业落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市外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

1、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并办理居住证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并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三、亲属投靠落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市外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

1、市外人员与本市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夫妻投靠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市外子女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投靠本市父母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3、市外父母不受年龄限制可投靠本市子女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四、引进项目落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市外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成建制办理居民户口登记:

1、在本市建有生产、生活基地的非本市企事业单位,在本市工作和居住的员工,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在本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者销售中心、研发中心及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员工,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五、鼓励落户政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市外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

1、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获得本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3、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已安置的退出现役军人,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六、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落户政策。

1、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含累积计算其此前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其他市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年并办理居住证的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户籍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居住证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其他市户籍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021长沙户口迁入流程?

1、人才新政落户

35周岁以下(含)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等院校毕业生,迁入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地区落户的。

2、购房落户

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房屋(含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

3、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父母投靠我市城镇地区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城镇。

5、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母亲户口所在地。

投靠城镇地区父或母落户的,子女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

6、务工人员落户

在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以下简称“长沙市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

7、毕业生就业落户

高校职院学生毕业后,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含创业地)。

8、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

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中、高级职(执)业资格人员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我市城镇。

9、高校职院学生录取落户

考取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

10.、长株潭地区符合规定条件人员投靠祖(外组)父母落户

长株潭地区(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区及其所辖区县市)的未成年人和已满18周岁未满22周岁的在校学生,

投靠我市城镇地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城镇。

二、2021年长沙市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大专生落户

1.户口本

2.劳动合同

3.在职证明(公司出具)

4.公司营业执照(复本加盖公司印章)

5.毕业证

6.学信网学历认证(网上打印)

7.社保缴纳详单(需要近三个月以备核查)

务工落户

1.户口本

2.劳动合同

3.在职证明(公司出具)

4.公司营业执照(复本加盖公司印章)

5.社保缴纳详单(需要一年以上)

6.住宿证明(租房合同、居住证、如果住宅公司宿舍,则由公司开具住宿证明)

夫妻投靠落户

1.夫妻双方户口本

2.结婚证

父母投靠子女

1.双方户口本

2.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原派出所开具)

购房落户

1.居民户口簿

2.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

PS:夫妻投靠、子女随迁的要带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新生儿上户

1.父母双方户口本

2.结婚证

3.出生医学证明

人才新政落户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证(35岁以下)

2、学信网学历证明

3、户口簿

阳江落户的条件?

落户条件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判断,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条件与要求

  1、购房入户

  条件:在本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或自建成套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申请办理落户。购买的房屋属二手商品住宅的,必须在原家庭户的户口全部迁出后,才准予迁入新的家庭户。

  商品住宅和自建住宅,必须是合法报批兴建的成套住宅,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或其他用途的房产。申请入户的房产应具备入住的基本条件,并已编定了门(楼)牌号码。

  2、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人员入户

  条件:在本市江城区、阳东区的城区有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的人员,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落户。

  3、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入户

  条件:在阳春市市区、阳西县织篢镇、海陵区闸坡镇、高新区平冈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落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阳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阳江市各种类型户口迁入办理指南(条件+材料),网上办理预约入口+线下预约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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