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成都办老年卡需要什么?

1、常住和暂住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六城区内的居民中年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

2、常住居民:居民身份证地址在以上六区域范围内的成都市民;

3、暂住居民:具有在以上六区域范围内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的外地居民。

二、天府通老年卡申领资料

1、凡居住在成都市六城区范围内的70周岁以上的外地居民及本市人户分离人员, 应出具成都市六城区范围内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或有效居住登记证明。

2、办理时申请人需在申领单的指定位置粘贴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的身份证号、姓名必须清晰)

3、近期2寸白底光面彩色证件照1张

4、并填写联系方式和签名。

三、天府通老年卡申领办法

(一)手续办理

1、符合申领条件的老年人本人直接到成都公交集团公司指定的IC卡办理网点提出申请:常住户口在六城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提交近期白底光面两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暂住在六城区的,除以上条件外,还须出示暂住登记或暂住证原件。

2、在办理网点领取卡片申领单,按要求如实填写和粘贴相关内容后交工作人员,并交纳20元的卡片工本费,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受理申请。同时,工作人员将取卡凭证转交申领者本人,以便领卡时核对。

(二)卡片领取

申领者本人在取得”取卡凭证”30日后(节假日顺延),凭取卡凭证(提交完《申请单》后,请妥善保管取卡凭证)及身份证件原件在办理申领手续的充值点办理乘车保险手续(保险费用由我司支付,但保单需被保险人本人签字),领取工作人员灌充好的老年卡卡片。未签订保险协议不能领卡,所缴纳的卡片工本费不予退还。

【提示】由于老年卡为卡片个性化制作(他人无法使用),售出后不能办理退卡。同时,老年卡不办理挂失业务,请妥善保管。如遗失,按新卡办理。

老年卡遗失、损坏换卡

老年卡的质保期为壹年(领卡之日起),在质保期内经确认属质量问题的坏卡可免费予以换卡;若超过质保期的卡出现损坏情况,换卡时应补交20元工本费;若卡片遗失或人为损坏,无论是否在质保期内,补卡或换卡时均应交纳20元工本费。

卡片遗失或损坏的,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白底光面两寸彩色证件照一张,办理补卡或换卡手续。对于卡片损坏的,请交回原卡才能办理换卡手续。

成都市安置房的申请条件?

限价商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条件

1、限价商品房

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1)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2)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3)具有成都市户籍,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4)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5)非成都市户籍,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且连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6)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且无他处住房的低收入被动迁家庭,且符合(一)、(三)条件之一的,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2、廉租住房

申请廉租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3.4万元以下的家庭;

(2)申请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或年满35周岁,且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单身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可以申领租赁补贴。

3、经济适用房

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在征地拆迁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1)、(2)、(3)款条件者,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并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4、公共租赁住房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范围内用工单位组织员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个人年收入在公共租赁住房规定标准内;

(3)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和未承租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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