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证务中心能办理户籍入迁吗?
先到准备转入地公安机关出具“户口准迁证”到成都市成华区办证中心户籍转移窗口办理“户口迁出证明”,然后到你准备迁入的办证中心入籍即可,比较简单,不过很费时间和精力,要这样那样的手续,通常要跑好几趟
成人大专学校成都落户可以吗?
成人专科、本科只要具有大专及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可以迁入成都户口。
条件:
1、具有大专及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按文件规定办理)。
3、如需挂靠成华区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以下简称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须托管在区人才交流中心。
材料:
1、《成都市社会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
2、加盖鲜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学校、律师事务所、事业单位等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4、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成华区户口怎么迁到高新区?
.只要高新区相关派出所接收,就可以在网上直接迁移
大专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成都天府新区落户吗?
成都大专及以上人才引进落户政策需满足条件:
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其他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并且,年龄45周岁以下并在成都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也就是要有至少3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在成都已经稳定就业。
注:成都市五城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
市外人员是指户籍不在大成都范围内。如果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那么就不能通过学历入户到成都的各个区。
如果您刚好离职或者是个体工商户等其他各种原因导致社保没有购买,可以去找朋友的公司代缴社保,或者自己找代缴社保的公司!
小贴士
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是指对实际居住的房屋拥有房屋所有权或单位住房使用权。包括购买的商品住房、房改房、二手住房、自建住房等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房屋;职工租赁本单位成套自管公房(单位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租赁房管部门成套直管国有公房。对租赁的私人住房不纳入合法固定住所范围。
现场办理
符合政策、材料齐全的,选好服务时间,当场就可以办结啦~
办理费用:
① 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均免费!!!
② 户口簿丢失、损坏补办:
每本6元
③ 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丢失、损坏和过期失效重办:
每张4元
网上预约
建议大家尽量错开高峰期~也可以先通过网上预约再办理,省时省力哟~
网上预约渠道有两种:
(1)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
(2)成都市公安户籍网上服务系统
成都市安置房的申请条件?
限价商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条件
1、限价商品房
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1)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2)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3)具有成都市户籍,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4)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5)非成都市户籍,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且连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6)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且无他处住房的低收入被动迁家庭,且符合(一)、(三)条件之一的,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2、廉租住房
申请廉租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3.4万元以下的家庭;
(2)申请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或年满35周岁,且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单身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可以申领租赁补贴。
3、经济适用房
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在征地拆迁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1)、(2)、(3)款条件者,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并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4、公共租赁住房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范围内用工单位组织员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个人年收入在公共租赁住房规定标准内;
(3)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和未承租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