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落户政策?

一.外地非农业户口在都江堰市落户,需要正当的理由,如结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到都江堰市相关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都江堰市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三.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四.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都江堰结婚迁户口条件?

外地非农业户口在都江堰市落户,需要正当的理由,如结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到都江堰市相关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都江堰市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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