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学历可以落户成都吗?

成都大专及以上人才引进落户政策需满足条件:

  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其他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并且,年龄45周岁以下并在成都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也就是要有至少3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在成都已经稳定就业。

  注:成都市五城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

  市外人员是指户籍不在大成都范围内。如果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那么就不能通过学历入户到成都的各个区。

  如果您刚好离职或者是个体工商户等其他各种原因导致社保没有购买,可以去找朋友的公司代缴社保,或者自己找代缴社保的公司!

  小贴士

  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是指对实际居住的房屋拥有房屋所有权或单位住房使用权。包括购买的商品住房、房改房、二手住房、自建住房等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房屋;职工租赁本单位成套自管公房(单位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租赁房管部门成套直管国有公房。对租赁的私人住房不纳入合法固定住所范围。

  现场办理

  符合政策、材料齐全的,选好服务时间,当场就可以办结啦~

办理费用:

  ① 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均免费!!!

  ② 户口簿丢失、损坏补办:

  每本6元

  ③ 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丢失、损坏和过期失效重办:

  每张4元

  网上预约

  建议大家尽量错开高峰期~也可以先通过网上预约再办理,省时省力哟~

  网上预约渠道有两种:

  (1)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

(2)成都市公安户籍网上服务系统

农村退休父母随子女入成都户口有什么条件?

一、父母退休后能随子女迁入成都户口的条件是什么?

凡男性年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身边无子女(农村指同村同社),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均可申请投靠子女;离退休及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内投靠入户不受年龄和身边有无子女的条件限制,但需实际居住。

二、父母随迁子女成都户口怎么办理?

1、本区内迁入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配偶为房主的同意入户证明及子女《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2、主城他区城镇居民到我区入户的,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户口迁移证》;

(2)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配偶为房主的同意入户证明及子女《结婚证》等)。

3、主城区外城镇居民到我区入户的,应到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再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持《迁移证》、行政服务中心档案袋、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办理《准迁证》所需手续如下: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书面申请;

(2)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丧偶的需出具派出所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4)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配偶为房主的同意入户证明及子女《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成都青羊区落户有什么要求啊?

只要买了房,有房产证是本人就可以上户,有父母或儿女在青羊区有户也可以过户!

成都大专学历落户主城区详细步骤?

一、成都专科落户办理流程

1.开调档函网上写“档案转入”登记表公司盖章。

2.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盖章。

3.应届毕业生落户天府新区和高新区可不要三月社保,需毕业证。其他区三月社保和毕业证。

4.以上材料齐全去人才中心办理调档函,回学校改派手续,再去生源地把档案寄回人才中心。

5.档案到人才中心后,带调档函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去存档;存档后需办理入户联系函。

二、成都专科落户办理条件

1.应届生

2.必须在成都工作,并且有缴纳社保。

3.档案必须在成都。报到证报道地也必须在成都(如果报道地没在成都,需要个人档案调到成都)。

三、成都专科落户办理资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

3.户口

4.学信网打印的毕业证明

5.调档函(针对需要调档案的,找落户区域各个人才中心)

6.劳动合同

7.公司营业执照

8.社保证明

9.人才中心办理入户联系函

10.成都居住登记

四、成都专科落户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成都专科落户办理费用

居民户口簿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6元/本)

六、成都专科落户办理地点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地址:顺城大街391号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大慈寺路48号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文武路1号4楼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交大路178号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

天府新区办证中心

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大弯便民路6号

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北泉路777号

新都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育英路788号

温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柳城南江路116号

彭州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

崇州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崇阳镇金盆地大道(崇州市公安局侧)

金堂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双流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洪江路三段65号

大邑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

蒲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

新津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五津镇镇西街43号

邛崃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

郫都公安办证中心

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555号

都江堰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蒲阳镇银杏东路(政务中心)

简阳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624号

成都专科落户政策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

办理成都市户口迁入需要什么资料?

需要直系亲属才可以。

成都市办理各类户口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户口迁入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及高新区)

1、引进人员入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1)凡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荣誉称号或获奖证明、住房证明、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2)凡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资格证书、户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3)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学历证明、户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4)凡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职称(注册)证书、户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5)凡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本市落户的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学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6)凡经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急需、短缺的技师、公务员、管理人员或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本市。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市级相关部门公告、招录通知、职称证书、户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2、投资、纳税、引资人员入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1)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或国外、境外人员,在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投资、兴办企业,实际投资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外资按折换后价格计算,下同),可指定1名人员的户口迁入,实际投资额超过200万元的,按每增加100万元解决1人入户的标准递增。

所需材料:投资者本人申请(需加盖投资公司印章,下同)、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

(2)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在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就业或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3年累计纳税达20万元或1年内纳税达10万元,可将纳税人或企业主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纳税情况证明、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

(3)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为本市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在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引进投资额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投资者本人申请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情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

3、被调动、流动、聘用、安置、录用、招收人员入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1)经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公选、公招、选调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所需材料: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的公招、公选、选调通知,居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住房证明。

(2)因照顾夫妻分居经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调(流)动手续,结婚时间满5年或年龄满30周岁的人员。

所需材料: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居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住房证明,结婚证。

(3)因退休补员,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从农村招收的工人(含轮换工)。

所需材料:成都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招工通知、居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住房证明。

(4)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

所需材料: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迁出户口证明。

(5)非本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

所需材料: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派遣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优秀学生证书、居民身份证、接收单位证明、住房证明。

(6)军队转业干部、西藏内调干部、四川省三州内调干部符合安置入本市条件的人员。

所需材料: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安置部门的内调、安置通知,居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住房证明。

(7)军队复员退伍士官、无军籍职工、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安置入本市条件的人员。

所需材料:省(市)民政部门的安置通知,离(退)休证、退伍证或户口迁移证,住房证明。

(8)从本市入伍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回家庭所在地入户。

所需材料:区以上民政部门的安置通知、退伍证、居民户口簿或注销户口证明。

(9)经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调动、流动符合随军条件的人员。

所需材料:省(市)人事、劳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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