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入学积分是怎么计算的?
成都居住证积分入学计算方法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一、稳定职业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
二、居住引导指标
申请人拥有合法自有住房或办理租赁登记的住房,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申请人连续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中同一区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中同一县(市)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的,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不满1年不得分。
1.本条中自有住房是指在申请日前,在本市范围内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包括:(1)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所有的住房;(2)申请人(包括配偶)与他人共有产权的住房。
2.本条中租赁登记的住房是指在申请日前,申请人(包括配偶)单独承租或与他人共同承租的三类住房:(1)已办理租赁备案的住房;(2)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3)承租的国有直管公房。
3.本条中连续居住的认定以办理本市居住证时间为准,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且连续办理了居住证的,截止申请日上月底,按5分/年累积计算。
4.居住区域的认定以申请人当前办理居住证的地址为准。
成都购房限购政策2020?
成都2020年限购政策
2020年成都的“限购”政策,对社保、户籍、购买套数都有影响。
『 对社保和户籍的限制 』
1.拥有2年或以上成都户口有购房资格;
2.连续2年或以上缴纳成都社保,且稳定就业有购房资格;
3.落户不满2年,但在成都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也具备成都购房资格。
『 对购买套数的限制 』
1.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的2人或以上的家庭,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2套房。
2.户籍不在成都的家庭(不论人数),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3.户籍在成都的成年单身青年(1个人脱离父母自立门户),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如果同时满足以上条件,那么恭喜你已经具备了成都的购房资格。
拥有了购房资格,还要了解成都的购房限制区域划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02
成都社保的购房限制区域
成都限购的住房有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成都限购的区域分为:一层圈、二层圈、三层圈。
具体如下:
一层圈:高新南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二圈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
三圈层:青白江、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
一圈层
『高新南区社保』
▼
可购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高新南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高新南区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高新南区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高新南区但在高新南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天府新区直管区社保』
▼
可购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但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二圈层
『 主城5区+高新西区社保』
▼
主城5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
可购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区但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社保』
▼
可购买:
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龙泉驿区或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龙泉驿区或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龙泉驿区或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但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圈层
『青白江、都江堰、彭州、邛崃、
崇州、金堂、大邑、蒲江、新津社保』
▼
可购买:
青白江、蒲江、大邑、崇州、彭州、新津、都江堰、邛崃、金堂、简阳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
2)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注:该区域对购房主体在全市范围内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套数不作要求,对新增购房套数不作要求)
*注意:
1)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3)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4)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其中至少1人具有我市户籍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5)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离异(或丧偶)父(母)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
6)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包括18周岁以上未婚的单身居民、离异(或丧偶)且无子女的单身居民、离异(或丧偶)且子女已年满18周岁的单身居民。
03
其他条件
『 外地人在成都买房的条件 』
1.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
2.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
『 落户成都多久可以买房 』
在成都落户之后就属于成都集体户口,按照规定,成都集体户口和成都本地独立户口一样,可以直接买房。
只需要按照同城迁移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即可。
根据成都的买房落户政策,可以先买房再落户,也可以先落户再买房。
2021年崇州市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一)持有积分如何申请
1.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崇州市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其居住房屋性质应为“住宅”);
2.申请人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
3.申请人出具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二)未办理积分的如何申请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在申请入学的学校所在镇(街道)区域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4.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已在申请入学的学校所在镇(街道)区域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信息摘要》等);
5.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