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户口迁入政策?
目前,2022西安落户政策没有变化,依旧是原先的政策,包括人才落户、安居落户、投靠落户、其他落户。其中安居落户包括固定住所落户和长期居住缴纳社保落户。
一、人才落户:
1、学历落户: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2、在校大学生落户: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和申请人身份证照片
3、专业人才落户: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4、技能人才落户: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二、安居落户
1、固定住所落户
2、长期居住缴纳社保落户
三、投靠落户
1、夫妻投靠
2、子女投靠
3、父母投靠
四、其他
1、市内户口迁移
2、复退伍军人落户
3、新生儿入户
4、收养子女落户
5、知青落户
6、华侨定居落户
成都市青羊区户口迁入条件?
(一)条件入户
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二)积分落户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1万+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0分。
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所称的企业人才是指在本市重点或大型企业工作的高层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和其他有突出表现的人才。迁户是指非东莞户籍人员将户籍从其他地区迁入本市。符合本暂行规定的企业人才,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第三条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企业人才迁户实行入户配额管理。
第四条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企业人才迁户的组织管理工作,下设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负责企业人才迁户的日常工作。市人事部门负责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和其他有突出表现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与经营管理人才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验工作。市劳动部门负责企业人才的职业技能资格审验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企业人才迁户手续。市、经贸、民营、工商、税务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能协助实施本暂行规定。
第五条企业人才迁户应当遵循以引进高素质人才为核心,以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居所的暂住人口优先为原则,实行准入条件和审核入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第六条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符合下列范围及条件的,可依规定申请企业人才迁户:(一)在本市投资5年以上、累计投资额达2000万元人民币(或折合人民币)的,可一次性申请办理4个本企业人才入户。投资额每增加500万元人民币相应增加1个名额。(二)在申请前连续3个纳税年度缴纳的税额累计达300万元人民币的,可一次性申请办理6个本企业人才入户。纳税额每增加50万元人民币相应增加1个入户名额。(三)获得国家或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称号的企业,同时在本市投资5年以上、累计投资额达1000万元人民币(或折合人民币)的,可一次性申请办理4个本企业人才入户,投资额每增加250万元人民币相应增加1个名额;或同时在申请前连续3个纳税年度缴纳的税额累计达150万元人民币的,可一次性申请办理6个本企业人才入户,纳税额度每增加25万元人民币相应增加1个入户名额。
第七条符合本暂行规定第六条投资或纳税条件的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计算入户名额。
第八条企业人才迁户应由企业提出申请。申请迁户的企业人才需具备如下条件:(一)在本市有稳定居所,已办理暂住证;(二)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三)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保险并缴费满5年以上;(四)身体健康;(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六)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大专学历,在企业高层领导岗位任职满3年或以上的;(二)已取得广东省劳动保障厅颁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的;(三)已取得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或东莞市劳动局颁发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四)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成果并获得国家专利的;(五)获得市级以上的劳动模范、优秀员工、优秀流动党员、科研成果奖的;(六)参加国际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获奖者、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者,以及市劳动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第九条企业人才迁户,实行审核入户的管理办法。经审核批准的企业人才入户名额,由企业自行选择符合本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条件的企业高层管理人才、技能人才或其他有突出表现的人才入户。
第十条企业申请人才迁户要有合法有效的投资资产证明或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和纳税证明。企业缴纳的各项税款必须是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的税款。由税务、司法部门追缴入库的税款不予计算。
第十一条对符合本暂行规定的各类企业人才,人事、劳动等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的审验或实测实操的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迁入的各类企业人才及随迁人员,其户口可迁入稳定居所单独立户或迁入用人单位的集体户,企业人才不能单独立户或所在单位暂不能入户的,可经所在镇(街道)政府批准迁入所在地人才服务站集体户。其子女入托、入学,按我市户籍人口的待遇安排。
第十三条符合本暂行规定迁入的各类企业人才,均按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企业人才迁户的办理程序:(一)申报。申请企业提交《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申请表,将企业营业执照、投资资产证明、企业完税凭证和纳税证明、申请人的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直接报送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办理。(二)受理。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退回申请企业。(三)审批。由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负责企业人才迁户的审批工作,对符合企业人才迁户条件的,函复申请企业,并签发《东莞市企业人才入户卡。申请企业凭批复、入户卡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四)办结时限。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事项。如需企业重新提供证明材料的,自企业重新提交之日起重新计算办结时限。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举报弄虚作假骗取入户名额的企业和个人。弄虚作假骗取入户名额者,一经查实,取消入户资格。第十六条本暂行规定所指的“企业高层管理人才”是指在企业主要领导岗位上担任副总经理以上或副厂长以上职务的高层管理人才,还包括集团企业(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的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和相当该类层次的高层管理人才。
第十七条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据本暂行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我市事业单位可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暂行规定由市人事局和劳动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暂行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落户成都高新南区的条件是什么?
一、购房入户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二、暂住入户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基数职称人员入户前置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成都大专学历落户主城区详细步骤?
一、成都专科落户办理流程
1.开调档函网上写“档案转入”登记表公司盖章。
2.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盖章。
3.应届毕业生落户天府新区和高新区可不要三月社保,需毕业证。其他区三月社保和毕业证。
4.以上材料齐全去人才中心办理调档函,回学校改派手续,再去生源地把档案寄回人才中心。
5.档案到人才中心后,带调档函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去存档;存档后需办理入户联系函。
二、成都专科落户办理条件
1.应届生
2.必须在成都工作,并且有缴纳社保。
3.档案必须在成都。报到证报道地也必须在成都(如果报道地没在成都,需要个人档案调到成都)。
三、成都专科落户办理资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
3.户口
4.学信网打印的毕业证明
5.调档函(针对需要调档案的,找落户区域各个人才中心)
6.劳动合同
7.公司营业执照
8.社保证明
9.人才中心办理入户联系函
10.成都居住登记
四、成都专科落户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成都专科落户办理费用
居民户口簿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6元/本)
六、成都专科落户办理地点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地址:顺城大街391号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大慈寺路48号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文武路1号4楼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交大路178号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
天府新区办证中心
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大弯便民路6号
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北泉路777号
新都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育英路788号
温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柳城南江路116号
彭州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
崇州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崇阳镇金盆地大道(崇州市公安局侧)
金堂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双流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洪江路三段65号
大邑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
蒲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
新津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五津镇镇西街43号
邛崃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
郫都公安办证中心
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555号
都江堰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蒲阳镇银杏东路(政务中心)
简阳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624号
成都专科落户政策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