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专学历落户主城区详细步骤?
一、成都专科落户办理流程
1.开调档函网上写“档案转入”登记表公司盖章。
2.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盖章。
3.应届毕业生落户天府新区和高新区可不要三月社保,需毕业证。其他区三月社保和毕业证。
4.以上材料齐全去人才中心办理调档函,回学校改派手续,再去生源地把档案寄回人才中心。
5.档案到人才中心后,带调档函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去存档;存档后需办理入户联系函。
二、成都专科落户办理条件
1.应届生
2.必须在成都工作,并且有缴纳社保。
3.档案必须在成都。报到证报道地也必须在成都(如果报道地没在成都,需要个人档案调到成都)。
三、成都专科落户办理资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
3.户口
4.学信网打印的毕业证明
5.调档函(针对需要调档案的,找落户区域各个人才中心)
6.劳动合同
7.公司营业执照
8.社保证明
9.人才中心办理入户联系函
10.成都居住登记
四、成都专科落户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成都专科落户办理费用
居民户口簿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6元/本)
六、成都专科落户办理地点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地址:顺城大街391号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大慈寺路48号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文武路1号4楼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交大路178号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
天府新区办证中心
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大弯便民路6号
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北泉路777号
新都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育英路788号
温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柳城南江路116号
彭州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
崇州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崇阳镇金盆地大道(崇州市公安局侧)
金堂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双流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洪江路三段65号
大邑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
蒲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
新津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五津镇镇西街43号
邛崃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
郫都公安办证中心
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555号
都江堰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蒲阳镇银杏东路(政务中心)
简阳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624号
成都专科落户政策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
成都新都区大丰落户条件?
1、购买90平方以上的,必须在成都暂住满一年(必须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且有正式工作单位,并且由单位名义为你连续不断的购买社保一年以上的才能迁入户主及其配偶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的三人户口。
?2、购买90平方以下的,必须在成都暂住满三年(必须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且有正式工作单位,并且由单位名义为你连续不断的购买社保三年以上的才能迁入户主及其配偶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的三人户口.。
?3、如果你是大专以上文凭的可以到成都人事局开具相关的资料通过人才入户的政策来迁移户口,但是通过人才入户就必须要给人事局交纳人事档案管理费,此费用从你毕业时开始算起,一年应该是在200多块的样子。
新都直升高中具备哪些条件?
1. 户籍在本招生区域。
2. 实际就读学校3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转学的,须在学籍转入学校实际就读满2年。
3. 初中入学须符合当年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初中择校入学的学生不能享受指标到校生政策;
4. 学生应当按要求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写实记录。
成都新都小学入学条件?
1、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入学。
2、入学对象,年满六周岁的新都区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3、信息采集,区教育局于4月28日前发布本地户籍入学登记公告。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4、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须于4月20日至5月20日,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成都新都小学入学户籍要求?
2021年新都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流程:
1.入学对象
(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入学对象: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信息采集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须于5月10日—21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须于4月20日至5月20日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3)优抚对象子女、双集体户子女、在新都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须于5月10日—5月21日到区教育局教育科提交印证材料后进行信息采集。
(4)军人子女须于5月31日前持军人身份证明、本人及子女户籍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向四川省成都市警备区提交申请,经警备区认定后转交我区教育局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3.资料审核
就读公办小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于5月31日—6月4日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4.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1)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14日—6月17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2)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小学志愿。
(3)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4)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布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如属于新都区户籍,仍按公办小学入学办法入学。
5.学位确定
(1)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即提供的房产证持有人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类别的适龄儿童入学。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民办小学学位确认。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应于6月28日—6月29日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学位的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适龄儿童,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小学学位但又放弃的适龄儿童,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6.入学告知
(1)公办、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要求,在规定时间查看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