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落户条件?

一、本科学历入户的基础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5周岁以内,特殊除外;

3、不是成都户口(含一圈层二圈层三圈层区域)

二、国外本科学历入户前置条件:

取得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中国护照(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簿(省外户籍人口可提供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本人住房的提供);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集体户的提供);

9、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

三、技能人才入户必须条件: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2、单位推荐;

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社保:同一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及以上(从申请之日往前的2年,且不能有补缴记录);

证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蓉城人才绿卡”入户具备条件:

取得“蓉城人才绿卡”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蓉城人才绿卡(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本人住房的提供);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

7、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集体户的提供)。

怎么上成都户口?

一、成都户口落户手续

手续1:在成都市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手续2:在原户口地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手续3:在原户口地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手续4:再回成都办理上户手续,领取户口簿。

二、成都落户政策

(一)条件入户

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二)积分落户

符合以下11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1万+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成都工匠人才绿卡如何坐地铁?

“成都工匠”本人凭颁发的实体卡和电子卡可免费乘坐市内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和市公交集团运营的市内公共汽车。

为全面贯彻国家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大力营造尊崇工匠精神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对技能人才的吸引力,《成都市礼遇“成都工匠”十条政策措施》出台(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共十条,从鼓励在蓉落户、子女入园入学、发放“成都工匠卡”、便捷就医服务、方便交通出行、丰富文体生活、关注身心健康、增强保险保障、促进学习交流、建设成都工匠公园等方面礼遇“成都工匠”。

为“成都工匠”办理发放“蓉城人才绿卡·成都工匠”实体卡和电子卡,“成都工匠”凭卡享受医疗、交通、保险保障、文体娱乐等服务保障。“成都工匠”本人凭卡可免费乘坐市内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和市公交集团运营的市内公共汽车。

成都人才购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明确支持对象

  统筹人才购房支持政策,将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条件的A、B、C类人才,天府英才卡A卡与蓉城人才绿卡(市级卡)联名卡的持卡人,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龙头企业等重点企业副总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才,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二)细化支持措施

  从“购房资格支持”“购房顺位支持”“预留住房支持”三个维度分层分类提供购房支持。

  “购房资格支持”指经认定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等限制在蓉购买商品住房。

  “购房顺位支持”指经认定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房,购买商品住房时视为无房居民家庭参与商品住房申购。

  “预留住房支持”指经认定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房,根据人才意愿,在项目取得预售证后或进入房源顺销环节提前预留房源用于人才购买。

  2、购买人才公寓

  1)A、B、C类人才跨区域优惠购买人才公寓

  2022年8月1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明确跨区购买人才公寓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成人社发〔2020〕12号)条件的A、B、C类人才可不受工作单位注册地限制跨区域优惠购买人才公寓。

  

2)根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 |

政策原文

  关于先租后售方式。先租后售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租金租住人才公寓,租住满5年且符合条件的,可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剩余面积按照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购买时的市场价格低于入住时市场价格的,以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5年租赁期间,区(市)县应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按照原则上不低于市场租金价格的25%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关于共有产权方式。共有产权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价格按份额购买人才公寓,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按份共有不动产权。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初次向人才出售的房屋不动产份额比例为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的75%,剩余25%的份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以共有产权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照5年前的销售价格一次性增购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的不动产份额,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前,人才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不动产份额,并需按市场租金价格支付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所持有份额的租金。区(市)县可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给予人才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标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关于优惠出售方式。优惠出售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化方式购买人才公寓,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可享受购房款15%的优惠。以优惠出售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人才须在我市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保2年及以上,方可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仍按照A、B类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不超过60平方米确定,但各区(市)县可根据人才需求和项目房源情况,适当放宽实际租购面积,具体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确定。

  选择先租后售方式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不享受租金补贴,租住满5年后按照购买时确定的市场价格购买;选择共有产权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在初次购买时按照确定的市场价格全份额购买;选择优惠出售方式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按照确定的市场价格购买。

成都迁入户口流程及条件?

一、成都户口落户手续

手续1:在成都市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手续2:在原户口地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手续3:在原户口地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手续4:再回成都办理上户手续,领取户口簿。

二、成都落户政策

(一)条件入户

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二)积分落户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1万+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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