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落户成都条件?

目前成都人才落户共有三种,一.学历人才落户。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三.技能人才落。

学历人才落户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落户条件:45岁(含45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成都籍毕业生(含国外本科),可申请落户成都。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

落户条件:35岁(含35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含国外大专)可凭毕业证在东部新区和近郊区落户成都。

ps: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浦江县。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落户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成都户籍应届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落户成都。

二 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落户条件: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入户。45岁(含45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落户成都。

三 技能人才落户

落户条件:在本市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申请落户成都。

补充说明:落户地址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选择入户方式。

成都高新区购房资格2021?

成都2021买房资格详解

成都三圈层分别是:

l?一圈层:天府新区、高新南区

l?二圈层:五城区、高新西区、龙泉区、温江区、新都区、双流区、郫都区

l?三圈层:青白江、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新津、大邑、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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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资格

一、购买一、二圈层的房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户口:两年及以上户口。

??社保:成都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两年及以上社保。

??新落户口+社保:落户不满两年,成都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一年及以上(落户+社保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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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社保不可断缴,需以公司名义缴纳,断交未超过三个月,可以公司补缴纳。

社保顺位以最后一个月缴纳所在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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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购买二套房注意:

两人及以上以家庭为单位购房:在成都有1套房或没房才能购买新房,若已有两套房则不可再购买,单身或非成都籍家庭只有在成都范围内无房才能再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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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购买三圈层的房需要

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应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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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刚需优先摇号、优先选房

报名前先申请预审码

自2020年11月25起购买成都一、二圈商品住房或二手房,实行购房资格预审,在购房前申请购房资格预审,预审符合条件的生成购房资格预审码(手机下载天府市民云,找到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申请)。

满足资格的话,预审码可以尽早先申请,方便后面开盘预售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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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购房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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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位:具有购房区域户口+本区域社保

第二顺位:具有购房区域户籍

第三顺位:具有主城区户籍和社保(如:有武侯区户口+成华区社保,购房成华区房子为第三顺位)

第四顺位:具有该楼盘所在同圈层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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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任何一个顺位报名人数达到房源数三倍,接下来的顺位不能参加报名。

顺位3、4及普通购房选择需慎重,避开网红盘,及早上车为重等你要买的楼盘开盘预售登记了,成都住建网可登记,然后等待摇号结果就好了

2023年成都市往届大专生可以落户主城区吗?

成都市往届大专生能落户了

具体的条件是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可以落户,但有一定限制条件;?

前置条件: 非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近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成都购房限购政策2020?

成都2020年限购政策

2020年成都的“限购”政策,对社保、户籍、购买套数都有影响。

『 对社保和户籍的限制 』

1.拥有2年或以上成都户口有购房资格;

2.连续2年或以上缴纳成都社保,且稳定就业有购房资格;

3.落户不满2年,但在成都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也具备成都购房资格。

『 对购买套数的限制 』

1.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的2人或以上的家庭,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2套房。

2.户籍不在成都的家庭(不论人数),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3.户籍在成都的成年单身青年(1个人脱离父母自立门户),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如果同时满足以上条件,那么恭喜你已经具备了成都的购房资格。

拥有了购房资格,还要了解成都的购房限制区域划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02

成都社保的购房限制区域

成都限购的住房有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成都限购的区域分为:一层圈、二层圈、三层圈。

具体如下:

一层圈:高新南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二圈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

三圈层:青白江、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

一圈层

『高新南区社保』

可购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高新南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高新南区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高新南区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高新南区但在高新南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天府新区直管区社保』

可购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但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二圈层

『 主城5区+高新西区社保』

主城5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

可购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区但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社保』

可购买:

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龙泉驿区或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龙泉驿区或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龙泉驿区或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但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圈层

『青白江、都江堰、彭州、邛崃、

崇州、金堂、大邑、蒲江、新津社保』

可购买:

青白江、蒲江、大邑、崇州、彭州、新津、都江堰、邛崃、金堂、简阳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

2)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注:该区域对购房主体在全市范围内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套数不作要求,对新增购房套数不作要求)

*注意:

1)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3)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4)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其中至少1人具有我市户籍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5)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离异(或丧偶)父(母)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

6)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包括18周岁以上未婚的单身居民、离异(或丧偶)且无子女的单身居民、离异(或丧偶)且子女已年满18周岁的单身居民。

03

其他条件

『 外地人在成都买房的条件 』

1.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

2.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

『 落户成都多久可以买房 』

在成都落户之后就属于成都集体户口,按照规定,成都集体户口和成都本地独立户口一样,可以直接买房。

只需要按照同城迁移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即可。

根据成都的买房落户政策,可以先买房再落户,也可以先落户再买房。

危房翻建最新政策?

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6类,具体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困难人口、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已纳入因灾受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的支出型困难人口;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二、危房认定

点对象名单,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对房屋地基基础、梁、柱、墙体、屋面等部位安全性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损坏程度,确定危房等级。

中度破损,中度危险为C级危房;严重破损,严重危险为D级危房。

三、保障方式

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

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鼓励各地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地方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

四、申请程序

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一)农户自愿申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户籍证明、四类对象等相关证明,以及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说明等)。

(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乡(镇)审核。乡(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级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县级审批。县级政府对乡(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县级住建部门做出的房屋危险程度鉴定意见,核定改造方式,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公开。

农户是实现其住房安全的责任主体,对于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应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应充分参与改造方案选择、筹措资金、投工投劳、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等全过程。

五、质量安全

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应满足: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层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六、建设工期

上半年任务,11月底前竣工并入住。7月后纳入的,C级修缮加固于11月15日前竣工并入住,D级危房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拆除重建并入住。

七、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中、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户均补助按照标准下达,省级户均补助5000元,市县户均配套7500元。修缮加固的,户均补助1.5万元。拆除重建的,每户补助不低于各级财政户均补助之和。

八、竣工验收

由县级住建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已竣工的改造户,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逐户验收。

九、资金管理

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涉及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十、档案管理

实行一户一档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批准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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