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户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积分入户办理入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就业地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2、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经确认资料无误且经初步审核积分达到85分的,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回执。若初步审核积分未达到85分的,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出具不受理回执;

3、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及时将初审后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资料录入电脑,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区人力资源大冲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入户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于每年7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分两批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入户人员名单;入户人员名单在本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入户卡;

5、申请人凭入户卡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第十条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入户人员名单发放入户卡。申请人凭入户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布的入户人员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给滚没歼予办理入户手续;复核有疑义的,暂不予办理入户手续,同时出具复核意见反馈审核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积分制入户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察铅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成都申请积分落户怎么办理

成都申请积分落户怎么办理

成都申请积分落户怎么办理,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后,申请人应及时到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逾期(三个月内)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成都申请积分落户怎么办理。

成都申请积分落户怎么办理1

办理方法

申请人按照积分高低排位入户

获得申请资格后,申请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户。申请人在申请积分入户时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二)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三)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等级证书等);

(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五)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在哪里可以申请?

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即可申请。

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后,可以在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有关部门在审核申请材料后,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位,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

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后,申请人应及时到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逾期(三个月内)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成都申请积分落户怎么办理2

成都积分入户积分可在成都公安公众号查询,也可以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官网上进行查询。

1.使用微信搜一搜搜索“成都公安”并关注成都公安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后,点击最下方菜单栏中的“公安服务”并点击“蓉警服务”即可进入成都公安网上服务大厅;

3.在服务大厅中,点击“微户政”,并在下方菜单中选择“居住证积分”;

4.即可进入成都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在此即可查询成都居住证积分。

成都积分入户电脑端查询方式:

成都居住证积分平台

查询方法:

第一步:百度搜索“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进入页面

第二步:点击右上角登录

第三步:输入个人信息后即可进入!

进入后即可查询.

下一步需要做的:等待积分排名

积分结果公布和查询

当次申请积分的持证人可在每年4月20日、10月20日后通过互联网或持居住证到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查询并打印积分结果。

积分入户名单由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于每年5月31日、11月30日前公布。

成都申请积分落户怎么办理3

成都积分落户加分细则

成都居住证入户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一)稳定职业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的、高于 2.5倍低于3倍(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

(二)居住引导指标.申请人拥有本市合法稳定的住所,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

(三)就业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就业所在地计算分值,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

在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彭州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四)入户区域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选择入户区域计算分值,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加10分,申请入户在远郊新城加20分,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加30分。

(五)技术技能指标。申请人属于《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的,人才紧缺综合指数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加40分、30分;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以上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

(六)个人贡献指标.申请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同类表彰只计最高荣誉得分。

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的,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项达到标准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奖励、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七)年龄指标。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加50分;36—45周岁的,加40分。

(八)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九)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减100分;被强制戒毒的,每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每次减20分。

积分入户如何办理

积分入户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注册登录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网上填报申请表,申报自评分,上传有关申请资料分辨度清晰的扫描件或者图片,并分别确认提交,以此作为本人提交正式申请依据;

2、审核公布积分入户公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核申请,按照积分高低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对申请人进行排行积分相同情况下,按办理社会保险的时间长短确定入户排名;

3、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按规定接收纸质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只是做网上申请,未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作尚未正式申请积分制入户;

4、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

5、公布入户人员名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入户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在深圳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入户人员名单;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入户卡;

7、申请人凭入户卡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

第十条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入户人员名单发放入户卡。申请人凭入户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布的入户人员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给予办理入户手续;复核有疑义的,暂不予办理入户手续,同时出具复核意见反馈审核部门处理。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