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长沙户籍新政策_落户的条件有哪些

株洲湘潭籍居民在长沙有稳定住所稳定工作并参加社保,就可以迁入长沙。父母、夫妻、未婚子女可以随迁。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2017长沙户籍新政策,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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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户口迁移政策新规定

☛☛2017户籍制度管理新规定

☛☛2017公安部18户籍项新规定

☛☛2017年国家户口新政策

2017长沙户籍新政策如下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现就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吸引外来有就业能力人员落户长沙,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

基本原则。

1.稳步推进。按照城乡人口合理布局和自由流动的要求,充分考虑长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积极稳妥地制定城乡人口规划和改革措施,合理引导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2.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由城乡居民自主选择是否落户城镇,依法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进城镇落户的农民,其城乡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障。

3.合理引导。从长沙实际出发,合理确定落户条件,科学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向城镇集中,把引导农民就近落户城镇作为工作重点,加快城镇化进程。

4.完善配套。及时制定完善与户籍制度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步推进相关领域同步改革,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改革目标。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重点解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水平,2017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50%以上。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二、改革内容

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不再标注户口性质,实现现有与户口挂钩的政策与户口性质脱钩。不再依据户口性质统计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改为根据户口登记地的城乡地域属性划分统计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村户籍人口。

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重点解决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在现执行《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以下三个方面的户口迁移政策:

1.全面放开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凡在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当地落户。

2.全面放宽内五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和高新区落户条件。在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和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合同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即可在当地城镇地区落户;购买商铺、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的,购房合同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即可在当地派出所落公共集体户。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可在当地城镇地

区落户。投资兴办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和工商部门确认的企业合伙人、出资人、股东等,均可以在当地城镇地区落户。

3.全面落实长株潭三市间的户口迁移政策。凡户籍在株洲、湘潭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居民,只要在长株潭三市中的任一市市辖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可在我市市辖区落户。

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均可以随迁登记常住户口。

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1.保障进城镇落户农民权益。在全市实行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后,农民进城镇落户的,与城镇居民同等享受社会福利;其原有的农村“三权”保留不变;自落户之日起3年内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常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探索开展在进城落户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三权”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2.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以居住证为载体,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向居住证持有人扩大公共服务的范围,确定并公布具体服务内容。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依法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贯彻落实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各层次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面向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提供创业优惠政策,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把进城落户农民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基本住房需求。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保障机制。

3.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大财力均衡力度,提高区县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局、市农业委、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统计局、市文广新局、市信访局、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为成员的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分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各区县政府和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统一思想认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基础性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确保在12月15日前全面启动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并切实抓好各项配套改革政策措施的出台和贯彻落实,统筹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明确部门职责。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局、市农业委、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统计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局出发,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汇报、衔接协调,在12月31日前制定出台本部门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配套改革措施,确保户籍制度改革达到预期效果。

做好宣传引导。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深入宣传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内容及相关配套政策,大力宣传各地在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保障合法权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密切关注并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理解、参与户籍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

强化督导考核。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市政府办公厅要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对改革主动性不强、敷衍塞责、措施不力、进展滞后、效果不佳、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按规定追责,确保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长沙市人民政府

12月14日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长沙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12月14日印发

2017年22种条件可落户长沙

按照实时《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想要落户长望浏宁并没有那么难,只需要在当地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同时长沙内五区以及高新区的落户条件也放宽了,共有22种方法可落户长沙。

一、购房落户

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房屋(含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

【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3、我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证或者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4、有家属随迁的:需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以及亲属关系凭证材料。

二、务工人员落户

1、在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以下简称“长沙市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

2、在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以下简称“四区县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

3、户口在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居民,在长沙市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了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

【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3、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

4、在长沙市区落户的,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

5、有家属随迁的,需要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以及亲属关系凭证材料。

6、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要求办理户口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落户在自有住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权凭证材料;

(2)落户在亲友户口处的,需提交接收其落户亲友(须为户主或房屋所有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同意其迁入本户的书面意见。同时,如需在户口簿内明确登记相关亲属关系,而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没有相关信息登记的,还需提交亲属关系凭证材料;

(3)落户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值得提醒的是,租房落户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需提交公房租赁凭证材料或私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协议,户主或房屋所有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以及同意其迁入该房屋地址的书面意见;

(4)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和单位介绍信或同意接收其户口迁入的书面意见;

(5)无处挂靠户口的,可迁入单位所在地或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

三、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

四、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父母投靠我市城镇地区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城镇。

五、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投靠城镇地区父或母落户的,子女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

六、长株潭地区符合规定条件人员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户

长株潭地区(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区及其所辖区县市)的未成年人和已满18周岁未满22周岁的在校学生,投靠我市城镇地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城镇。

七、离婚回原籍落户

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往配偶户口所在地,离婚后返回原迁出地(原迁出地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除外)或原籍户口所在地居住生活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或原籍户口所在地。

八、收养落户

公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已登记户口未成年人的,可以申请将被收养人的户口迁入收养人户口所在地。

九、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

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实行垂直管理部门批准调动、录用的干部、职工,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城镇。

十、家属随军落户

符合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家属,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军人部队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女士官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申请将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部队驻地公安派出所落户,并随其调动或退出现役而随迁。

十一、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

夫妻一方为已按规定注销了户口的义务兵或上士以下士官,另一方投靠军人一方父母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军人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

十二、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

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中、高级职(执)业资格人员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我市城镇。

十三、获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人员落户

被评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以及被评为优秀农民工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评选推荐地城镇。

十四、投资兴办企业落户

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个人创业,已纳税或已安置人员就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合伙人、出资人、股东等及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我市城镇。

十五、高校职院学生录取落户

考取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

十六、高校职院毕业(肄业、转学)生落户

高校职院学生因毕业、肄业、退学等原因,可以申请将在校学生户口或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人才服务机构的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拟迁入地为城镇地区的,不受毕业(肄业、退学)生提交申请时户口所在地的限制。

十七、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安置落户

军人退出现役的,可以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安置地。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的户口可以随迁。

安置落户地为城镇的,随迁子女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

十八、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落户

军队干部离退休的,可以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安置地。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的户口可以随迁。

安置落户地为城镇的,随迁子女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

十九、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落户

军队无军籍的退休退职职工,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安置地。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迁。安置落户地为城镇的,父母、成年子女(不受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也可以随迁。

二十、出国(境)人员回国(入境)落户

以往出国(境)前已注销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留学人员回国后,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或原籍户口所在地依据原户口注销登记恢复户口。

二十一、刑释人员非原籍地落户

二十二、其他原因回国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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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落户政策和条件有哪些

据最新统计数据指出截至2013年底,北京市常住人口为2114.8万人,其中常住外来人口为802.7万人。能获得北京户口是很多北漂们的梦想,拥有北京户口在购房、购车、医疗、子女教育方面享有诸多福利。目前,根据北京落户政策,想获得北京户口有八大途径:(北京落户政策)

一、可因为工作获得北京户口

(1)考公务员和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岗位、进事业单位。

(2)被聘入有进京指标的央企、国企、高校等。

(3)中央及国务院直属单位、市属单位调工、调干在京入户。

(4)经国务院和市政府批准的外地在京设立的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编制内人员申报常住户口。

二、作为高端人才被引进可落户

从2008年开始,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学科、实验室以及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2000名左右人才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来华创新创业。同时,各省(区、市)也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即地方“百人计划”。

三、开企业纳税可落户

《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说明规定“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3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可以落户城六区。

四、在京成为全国英雄或劳模可落户

今年3月18日,北京市总工会、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农民工全国劳动模范在京落户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落户对象为在北京市被评为全国劳模、现在仍为农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该通知下发后,4月份便有3名农民工劳模落户北京。

五、新生儿落户

父母一方为京籍,就可以为新生儿申报北京户口。

六、军人落户

(1)随军家属在京落户。

(2)市民政局双退办批准离退休军人在京入户。

(3)民政部复退司、国务院军转办、市民政局复退办、市军转办批准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在京入户。

七、亲属投靠落户条件

(1)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

要求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申请人不满18周岁、由本市到青藏高原地区(青海省、西藏(楼盘)自治区)工作职工的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无法随身抚养,外省市无同等亲属投靠的、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职工,单位无基地和托儿设施,子女无法随身抚养,外省市无同等亲属投靠的才可以。并且(外)祖父母在本市无子女,可以解决一名(外)孙子女入户。

(2)夫妻、子女、老人投靠京籍农户

夫妻投靠要求被投靠人是本市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城六区妻子投靠丈夫在需京入农户结婚需满5年,远郊区县需结婚需满3年;城八区丈夫投靠妻子需结婚满8年,远郊区县结婚需满5年。

老人投靠子女要求被投靠人进京需满2年以上,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申请人男性超过65周岁,女性超过60周岁,外省市无子女;且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均为农业户口。

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父或母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3)夫妻、子女、老人投靠京籍非农户

夫妻投靠条件:1、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2、结婚需满10年; 3、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农户条件:1、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2、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农户条件: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八、积分落户方案(正在制定中)

除此之外,将来还有一个北京落户政策,那就是积分落户。在北京市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出台居住证制度,研究制定积分落户政策:

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全面实施人口规模调控方案,落实区县调控责任,强化依法管理,实现常住人口增速明显下降。出台居住证制度,研究制定积分落户政策。推动制定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开展新一轮地下空间三年整治,依法治理群租房,加强人口数据信息动态监测,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合理运用财政、税收、价格等经济手段,就地淘汰低端、低效、高能耗产业,关停300家制造、锻造、小家具等领域的污染企业,逐步清退镇村工业大院,以产业疏解带动人口疏解。

此前的2月份,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计划通州到2017年实现9万外来常住人口和本区农民市民化,推进积分落户政策。方案要求,积分落户试点应面向通州副中心建设,统筹考虑城市运营管理保障及产业发展方向,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

根据北京落户政策,目前获得北京户口可以通过工作、作为高端人才被引进、成为北京市认可的英雄或劳模、新生儿落户、军人落户、亲属投靠7种渠道,北京居住证制度、积分落户政策出台后,也可以通过积分落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4-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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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落户新政策

落户北京有哪些好处,落户北京的政策有哪些。落户北京的条件是什么。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北京落户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北京落户新政策

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9月19日,北京政府网站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本市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中心城区降低人口密度

依据《实施意见》,本市按照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要求,严守人口总量红线,着力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积极推动“人随功能走、人随产业走”,不断降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城六区常住人口在2014年基础上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人口区域布局更趋合理,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本市统筹整合各部门人口数据,加快建设全市实有人口和常住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为城市管理和人口调控提供支撑。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信息整合和共享。加强各区及街道(乡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建设,强化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登记工作,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实施意见》提出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同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据了解,北京此前已取消户口农转非限制条件。在2016年8月初北京警方集中推出的18项便民服务措施中,提出取消北京农业户籍人员户口性质由农业变更为非农业条件限制,主动申请即可办理。

实施积分落户人才落户

本市同时改进现行落户政策,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实施意见》提出,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适度从严的原则,推进建立各类落户渠道和政策的统筹机制,分类完善落户标准和政策,严格规范户口审批管理。研究“户随人走”的户口迁出政策。贯彻执行好本市积分落户政策,建立政策实施会商和联动审核机制,规范操作流程,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

完善人才落户政策,适应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需要,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健全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落户制度,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京创新创业。

实施居住证制度

《实施意见》要求,贯彻执行好本市居住证制度,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来京人员,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本市将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提供机制。

本市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布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居住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权利,按照规定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本市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扩大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范围,并逐步提高服务标准。

北京市户口落户条件

据了解,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北京市居住证持证人申请落户的条件进行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人员可在本市申请办理常住户口。

申请人参加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5、无违法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构成。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导向指标包括职住区域、疏解行业就业、创新创业、专业技术职务、纳税、信用记录、守法记录。

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在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实施细则由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北京户口全攻略】

北京户口获取途径

目前,北京户口共有七种获取途径,如下图所示:

其中,新生儿是每年新增北京户口最多的情况,大约15-30w/年。

除去新生儿,对普通老百姓比较实用的落户方法大概有: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投靠、考取公务员等。然而这几种解决方式每年解决数量也相差很大,以2013年为例,其解决比例大致如下图所示:

应届生毕业通过“进京指标”解决户口的比例最大。然而从2009年开始,北京市逐步加大“进京指标”限制,截至2013年,北京市应届生“进京指标”名额已不足1万人,这意味着应届生越来越难以找到解决北京户口的工作。

下面,我们分别介绍一下各种落户途径:

新生儿落户

北京市规定,父母双方有一方是北京户籍,则可以为新生儿申报北京户口。

如果拥有京户一方为个人户口,那么申报流程比较简单,只需要去档案所在地领取准生证,等小宝宝出生后,带着准生证和出生证明到户口所在派出所户籍处为宝宝申报户口即可,一般15-30个工作日宝宝的户口即可下来。

如果拥有京户一方是集体户口,那可能会稍微麻烦些。今年北京市出台新政策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北京市集体户口,且名下没有本市产权房屋的,可以向户口所在人才申报新生儿落户。但目前这一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很多区的人才中心并不给办理新生儿落户,尤其城八区,所以我建议如果遇到人才不给落户的情况,可以把户口迁到周边区县比如昌平区人才进行尝试。

应届毕业生“进京指标”

“进京指标”是指每年北京市人事局配发一定额度的户口指标给各企事业单位,各单位的户口指标仅可以配发给新招聘的应届毕业生。下图是2014年各大互联网和其他公司户口名额图:

以百度为例,百度14年校招拟招3000名员工,而户口名额只有40个,所以进百度基本意味着没有户口。

应届生在毕业的时候都会在高薪和户口之间纠结,对大多数人来说一辈子只有这一次解决北京户口的机会,所以很多人宁愿舍弃高薪也要求得一份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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