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成都五城区户口的留学生如何落户成都天府新区

去天府新区上班买社保满24个月以上,就有资格在天府新区买房,买了房之后把户口平移过去。学历入户对你无效,因为你已经是成都户籍。

留学生入深户办理流程,需要什么条件

2016年深圳留学人员引进人数再创历史新高,突破1万人,比2015年的7038人增加3471人,同比增长49.3%。10年间,深圳年度引进留学人员人数从1千人增长到1万人。

一:申请资格:

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以及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且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在 45岁以下 2、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申请流程:

1、在办理学历学位认证书这个证书是中国认可留学生获取学位的证明。在中国找工作以及办理任何户籍档案相关业务都需要用到的证书。这个证书在很多帖子中都有详细的办理攻略,我也不多赘述。

2、在深圳办理《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引进业务申报系统注册基本信息,填写资料。然后办理留学人员资格审定业务。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在香港办理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后,上报申请。7个工作日后,当系统状态显示已审批通过后,可以自己打印出《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3、留学人员引进网上申报办理完《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后,继续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引进业务申报系统网页上申请办理留学人员引进业务。填写所要求的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学历、资历证明,户籍证明等。按需填写即可,申报完成后,约 10个工作日后查看申报状态。如显示审批通过,则带上身份证前往填写资料时所选择的办理地点(本人选择的罗湖,地点在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领取两份重要文件:1、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 2、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

4、办理调档或建档拿着上面领取到的文件 2: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前往档案保管单位(现在应该统一在深圳市人才园负一楼档案馆),拿号排队办理调档业务,档案馆会收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并开具《商调函》。拿到《商调函》后,寄回自己的档案所在地的保管单位,由该单位将自己的原档案通过机要方式寄到深圳人才园的档案馆。档案馆会将收取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放入原档案并代为管理档案。

5、领取《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拿着步骤 3中领取的文件 1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前往申请地点的指定单位(罗湖的指定单位是罗湖区委的办证大厅)领取《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排队等号领取即可。

6、办理户口迁移办理好上述所有业务后,详细阅读《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反面的“入户告知书”,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入户方式,并按照该方式准备相应文件,关注深圳户政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业务办理时间,然后前往深圳市拟入户地所属公安分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附:本人选择的方式是亲友房产立户,在此针对此方式做一个详细说明。我的朋友符合在深圳有房产且并未用该房产立户的条件,他所需要准备的文件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该房产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签署一份《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申明》。(该申明可以在网上下载也可以到公安局后领取)我所需要准备的文件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深证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准备完成后,在深圳户政微信公众平台上预约办理业务时间,然后按照预约时间和朋友一同前往朋友房产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办理业务。审核无误后,领取一个密封的信封(内装你所准备的所有材料,切勿打开)和《准予迁入证明》

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到自己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有些城市可以有父母持户口本代办)

回深圳后,再次在深圳户政微信平台上预约业务办理时间,按时携带之前密封的信封、《户口迁移证》、深圳标准照片回执(办理身份证用,在任何一家打印店都可以办理)以及 1寸照片一张前往拟入户地所属公安分局或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可以领取到新的户口本(当场派发)以及身份证(10个工作日后寄到家里或自取)

三:后续:办理完以上所有流程后,恭喜,你已经成功落户深圳。可以享受一些基本福利。如下:

1、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登录网站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录新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页面,填写信息,通过审批后可获得 2.5万元的津贴。

2、汽车摇号登录深圳小汽车增量管理调控系统官网注册个人信息,可参与汽车购买指标摇号。

留学生如何办理上海落户

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二)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五)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第三条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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