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积分入户咨询电话

2021年苏州积分入户咨询电话

积分入户是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积分入户有利于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2021年苏州积分入户咨询电话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苏州市积分落户咨询电话

1、苏州市积分办:67521126;

2、姑苏区积分办:68633451/68633411;

3、高新区积分办:68752110;

4、园区积分办:66683751;

5、相城区积分:66103916/66103923;

6、吴中区积分办:65257308/65256308;

7、吴江区新市民中心:63983579;

8、太仓新市民中心:53572116;

9、张家港新市民中心:80175112;

10、常熟新市民中心:52734696;

11、昆山新市民中心:57711268。

拓展:苏州市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

适用对象: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2020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

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补充证明途径为: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市区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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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光谷第十一小学2020年招生简章

光谷第十一小学,即武昌实验寄宿小学光谷分校,2020年面向周边刘家咀村、金地中心城、八一花园等13个社区招生,家长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报名。这报名对象中也包括非武汉户籍学生,该小学是如何要求的,下面我们往下来看一下。

光谷第十一小学2020年招生简章

根据《东湖高新区2020年秋季一年级生源调查摸底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前疫情形势,武汉市光谷第十一小学(武昌实验寄宿小学光谷分校)现对辖区内适龄儿童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为确保2020年秋季入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充分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特公告如下:

具体内容

一、摸底登记范围

(1)年龄范围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需要提供所在居委会出具导致延期入学的证明和医院相关佐证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或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缓学证明后方可报名。201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未满6周岁,不在摸底范围内。

(2)社区范围

1.金地中心城 8.刘家咀村

2.八一花园 9.金地雄楚一号

3.柳林雅居 10.金地天悦、睿府

4.柒零社区 11.南湖康泰花园

5.惠安新苑 12.中博南湖康城

6.南湖锦园 13.保利蓝海郡

7.南湖锦城

二、摸底对象

按高新区2019年划定的入学范围进行摸底,凡居住在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的适龄儿童属于摸底对象:

1.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房产均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非武汉市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房产在服务范围内,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回户籍地入学确有困难,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3.非武汉市户籍,随监护人租住在服务范围内,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回户籍地入学确有困难,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4.户籍为高新区的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空户或搭户的适龄儿童,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参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予以登记(不需要办理居住证);

5.户籍在高新区,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造成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居住在范围内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确有困难的,其监护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合同、未还建证明等)的,先在户籍所在片区登记注册,7月8日以后,待学校正常范围内学生录取完后,可向居住地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有空余学位的可适当接收,如果没有学位则由区教文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6.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高新区的人员,其子女户籍未迁入我市的,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登记入学。

7.按照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教育局、人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商品房交付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对于经房管部门确认交付时间在2020年8月31日前的商品房项目,购房人符合我区买房落户或户口迁移的有关政策,但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以及落户或户口迁移手续的,购房人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于8月22-26日向房屋所在片区学校申请,容缺办理,由区教育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购房人应书面承诺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补齐相关手续,未按承诺补齐的,接受教育部门为其子女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调整。

说明: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其他区(或非武汉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户籍不在高新区或不持有高新区居住证),不符合高新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不在登记范围内,需回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港澳台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高新区办理了居住证的,按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登记入学。

三、时间安排及操作流程

(1)登记平台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我校2020年秋季新生生源摸底工作采用入学平台注册进行。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平台登记网址:

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平台二维码: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平台首页“幼升小”栏目的“幼升小注册简明流程”。

(2)登记时间

2020年6月8日至6月19日,6月8日8:30开放,6月19日23:00关闭。(每天23:00-7:00为系统维护时间,不能注册登记。)

四、需审核资料

说明:本方案中所指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loft公寓、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所需资料包括:

(一)辖区内有房产的

1.户口本(非本市户口适龄儿童需另提供监护人在高新区的公共户口或居住证,户口或居住证住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复印件上注明小区名称和门牌号码)

2.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或还建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的另提供个人房产信息查询证明供现场审核时使用,具体查询方法见平台政策栏的《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房产信息查询可以“网上办”》的方法;自建房提供所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还建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该房产上的原居民提供所辖村委会开具的还建证明,适龄儿童户籍不在该房产上的提供拆迁还建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及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注明门牌号码,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无房。)

3.出生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5.入住证明(由物业开具,注明门牌号码)

(二)辖区内无房产的

1.户口本(非本市户口适龄儿童需另提供监护人在高新区的公共户口或居住证,户口或居住证住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复印件上注明小区名称和门牌号码)

2.租房合同(另附房产证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3.出生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5.入住证明(由物业开具,注明门牌号码)

注: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均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并长期居住在一起,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内无住房的,如能提供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可先予以登记,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注意事项

1.从2017年9月1日起,本区一套房产6年内只提供1个对口小学入学学位(同一家庭生育二胎的除外)。自2020秋季招生入学开始,户口和不动产证办结时间距离入学时间不足一年的,不能确保按服务范围对口入学。

2.所有新生必须在“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请慎重选择“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的入口,每个学生只有一次申请“公转民”或“民转公”的机会,符合高新区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学生建议先注册到公办小学,待取得“入学通知书”后再申请“公转民”。

3.武汉市其他区户籍适龄儿童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非武汉市户籍儿童,其监护人须为高新区户籍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迁入(居住证)未办理或还在办理过程中,其子女不符合在高新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4.对在入学过程中提供假证件和假证明材料,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列入入学诚信黑名单,不再提供公办学校入学学位,造成后果家长自负。

5.资料提交后无法修改,请确保所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准确无误;资料审核通过后,因住房或户籍发生变更不能再作修改,请在注册前做好户籍迁移或房产变更手续。

6.在正式入学前,学校将再次核查学生入学信息,如有户籍迁出、房产出售行为或未实际入住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其录取结果。

7.上传资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图片或上传图片不清晰,资料审核将不予通过。请在报名时按要求备齐并上传相关资料,以免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8.本次摸底,只作为划定服务范围和下达学校招生计划提供参考,不作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使用。各校正式服务范围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办公室:027-87181167

联系人:15623235781(徐老师) 18910843782(张老师)

上海落户咨询热线

上海落户咨询热线:62310110。

一直以来,上海的落户方式分为应届生落户、居转户、分居调户、投靠落户、人才引进、归国人员落户6种。除了符合要求(累计满72分)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立刻落户外,其余大部分方式需要等待很长一段时间才可能落户。

直到2018年开始,上海才放宽了落户限制,实施“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建立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可直接落户”的政策。2020年9月,上海将范围扩大至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意味着,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在内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其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直接落户。

而本次,上海又推出“试点在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上海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的政策,使得落户门槛进一步放宽,有助于导入更多人才。

公开数据显示,2021年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为20.7万,比去年增加2万人。其中研究生占比三成左右,按本次政策,符合落户的大学生人数或达几万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策明确指出,落户毕业生需满足在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条件。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五个新城打造成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制定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行动方案。独立、综合性、节点城市,都意味着上海将要建设的新城,不再是过去的卫星城或郊区新城。

而五大新城的建设的前提是把人口导进来。现阶段,上海的五大新城常住人口规模在30万到75万之间,而要发挥综合性节点功能,远景目标要达到100万人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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