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研究生人才落户政策福利

成都市研究生人才落户政策福利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

入户条件:

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入户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2021研究生落户成都的最新购房条件:

1、如果你的户口落在天府新区,那就只能买天府新区和成都三圈层(即: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房子。

2、户口落在高新区,你就只能买高新区和三圈层的房子;如果落户在成都三圈层,那么就只能买三圈层的房子。

3、户口落户在主城区(即: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那么恭喜大家,你可以购买11区里任意一个地方的房子。

4、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所以购房的小伙伴要谨慎考虑啊,最好结合自己的发展情况来决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成都人才落户条件

成都人才落户条件如下:

一、学历人才落户

学历人才落户又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入户、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入户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三类。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入户

入户条件: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申请入户。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入户

入户条件: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

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入户条件: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入户。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入户。

三、技能人才落户

入户条件:在成都市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申请入户。

四、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入户

2014年四川都江堰市人才引进61人方案

都江堰市位于成都平原西北部,属于成都重点发展的七大卫星城市之一,幅员面积1208平方公里,总人口66.7万,辖19个乡镇、1个城区街道办事处。都江堰市是国际旅游名城,古老的都江堰水利工程被誉为“世界水利文化的鼻祖”;有“青城天下幽”之称的青城山,是中国道教发祥地;青城山·都江堰已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文化旅游资源独具魅力,先后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生态示范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良好范例奖”。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聚集各方面优秀人才为我市发展建功立业,现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及社会引进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年内有效,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及时删除已有人选的岗位和计划。具体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品行;

3、身体健康;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其他影响使用规定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高校毕业生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应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2015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高层次人才

(1)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技术职称为副高级及以上;

(2)专业技术职称为正高级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职称为副高级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有意向来我市创业发展的,可于2014年9月29日—2014年10月15日内,登陆都江堰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djy.gov.cn),在“人事及招考”栏目下载《都江堰市人才引进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所填内容信息要准确,如信息填写不实,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填写完毕后,将《都江堰市人才引进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位条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公开引进工作报名邮箱:djysrcb@126.com。

(二)资格审查

市人才办会同市纪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初审,确定合格人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面试或引进资格。

(三)考试、考核

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党校、市人社局及用人单位组成评审组,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试、考核,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专业水平等。具体方式为面试、笔试和考察。面试、笔试结束后,评审组提出考察意见,市人才办会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用人单位进行合议考察。面试、笔试和考察成绩的平均分为最后成绩,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人数和参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人选。如遇特殊情况,另行研究决定。

综合评审通过的初步人选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对人选进行评估、认定,原则上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在市人才办指定的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五)组织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考生原籍村(社区)党组织(或原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考核政审表,出具政审意见。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其他因素而出现的缺额,视情况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在都江堰公众信息网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引进人员的拟引进资格。

(七)报到

拟聘人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有关政策及待遇

(一)引进非在编在岗的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考察半年,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到相应单位;引进在编在岗的硕士研究生,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直接办理调动。列事业编制管理,签订工作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截止2015年7月1日,未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在编在岗的博士研究生,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办理调动。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由工作单位免费提供住房,并在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照顾。

(三)符合《都江堰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有关政策规定的,兑现落实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人才引进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讨论决定、健康体检、组织政审、媒体公示、试用考察、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政策咨询电话:028-87272763。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都江堰市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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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2014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需求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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