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入户口新政策2020
购房满90平以上住房且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才能落户。
依照新政策,成都集成创新了上海,深圳的先进做法,采取划定积分入户分数线,积分申报随到随积、积分结果常态化公布的工作方式,让符合基本条件和分数的申报人员能直接申报入户,全年工作日均可申报。根据《办法(送审稿)》,积分每年常态化申报,查询,公布。
同时创新居住证积分与享受公共服务事项挂钩机制,以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三重叠加政策,健全与全市空间布局调整和产业经济地理重塑相适应的入户政策。
引导人口向东部新区等重点发展区域流动,向产业功能区和就业需求集中区域汇集,向人口低密度区域倾斜,并以吸纳年轻化,技能型,产业型外来人口为导向,大幅提升年龄,技术技能的权重,提升我市技术技能人口总量和高技能人才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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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投靠的父亲或母亲应为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
拥有未成年人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再婚,未成年人需投靠继父(母)的,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应同意并到场当面提交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落户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20年成都外来人员落户政策
成都户口迁入条件
条件: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或《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⑴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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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注意事项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
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入户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购房入户办理
成都落户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适用范围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二、办理原则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填写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可委托办理。办理回国定居、刑满释放、持毕业证和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
基本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点:原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也可到市局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法律依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条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