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在成都温江区买房怎么上户口

选择购房的方式入户,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82平方米/人)水平。所需手续: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何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门牌号码、物管或居委会出具入住证明;

6.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按揭购房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

选择暂住的方式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我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方米/人])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2年(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选择引进人才方式入户,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以上,可按照引进人才办理,所需手续有: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本(指个人房屋的产权证或拥有单位住房使用权的出具公房租用证、单位分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明(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术职业资格)(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门牌号码证明、入住证明;

6.成都范围的市、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成都温江购房入户新政有哪些

对人们来说,户口是非常重要的,户口所在哪个地区,相对的政策也不同,近几年来,国家对较多地区而定入户政策都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今天小编要为大家分享的是成都温江购房入户新政有哪些,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都温江购房入户新政有哪些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或二手房,并且获得房产证以及在本市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外来人员,可申请登记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入户。如果购买的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将不符合成都温江入户的政策。

二、不同类型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父母与子女互相投靠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提出的入户申请;

2、现居住社区的居住证明(此证明上需加盖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

4、被投靠人的户口本;

5、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6、收入证明(工作单位证明或营业执照、企业证明、纳税凭证等);

7、户口所在地开无违法犯罪记录。

夫妻投靠迁入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提出的入户申请;

2、现居住社区的居住证明(此证明上需加盖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

4、被投靠人的户口本;

5、结婚证;

6、户口所在地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成都温江购房入户新政有哪些以及不同类型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有哪些,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本科生在成都落户后怎么买房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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