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不少人被成都这座城市吸引,来这里旅游或工作,甚至有部分人爱上这座城市,想要在这里购房定居下来生活,那么成都购房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成都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成都购房要先确定自己的购房资格,特别是外地人购房要是在本地无房能提供出2年内满13个月社保的已婚人士,本地购房者要是年满18周岁名下不超过2套住房才有资格,接着就可以去看房,选中后就能与卖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支付房款后即可过户办理房产证。
二、成都购房资格如何
1、A类购房资格
A类指的是成都直辖的天府新区中的购房者,要求有当地户籍、连续缴纳满1年的单位社保,或者是新落户在天府新区、户籍满2年,即可购买A类、D类区域的房源。
2、B类购房资格
B类是指成都高新区域购房者,需拥有当地、在所在单位有缴纳满1年的社保,或者是新落户在高新区、户籍满2年高,购房者就可以买B类、D类区域的房源。
3、C类购房资格
C类是指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温江区、龙泉驿区等十个限购区购房者,需拥有这些地区的户籍、在所在单位有缴纳满1年的社保,或入户满2年,就可以购买C类、D类区域的房源
4、D类购房资格
D类是指青白江区、都江堰市、大邑县等区域购房者,需拥有这些地区的户籍、在所在单位有缴纳满1年的社保,或入户满2年,仅能购买D类区域的房源。
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成都购房流程是怎样的介绍,希望小编分享的内容能给大家一些参考,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关注我们齐家网来咨询。
成都落户咨询电话
成都落户咨询电话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成都落户咨询电话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成都落户咨询电话
咨询热线:86408110
办证中心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顺城大街391号;电话028-68382288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大慈寺路48号;电话028-84550103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文武路1号4楼;电话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电话028-8770727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电话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电话028-85141216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电话028-83283612
天府新区办证中心: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28-85633116
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大弯便民路6号;电话028-83665063
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北泉路777号;电话028-84882777
新都公安办证中心:育英路788号;电话028-83964806
温江公安办证中心:柳城南江路116号;电话028-82740942
彭州公安办证中心: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电话028-83888927
崇州公安办证中心:世纪大道1000号;电话028-82180219
金堂公安办证中心: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电话028-84920660
双流公安办证中心:洪江路三段65号;电话028-85807202
大邑公安办证中心: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电话028-88226044
蒲江公安办证中心: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电话028-88551201
新津公安办证中心: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电话028-82530527
邛崃公安办证中心: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电话028-88740680
郫都区公安办证中心:德源北路二段555号清江别韵综合体;电话028-87913877
都江堰公安办证中心:蒲阳镇银杏东路(政务中心)电话028-61929034
简阳公安办证中心:简阳市人民路465号;电话028-27266123
成都买房落户政策
买房落户需满足的’条件
1、房屋面积≥90㎡
2、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参加社保1年以上
买房落户需准备的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7、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8、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名牌号证明
买房落户需办理的流程
1、带上所有资料到公*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准迁证
3、回户籍所在地公*局办理迁移手续
4、回到办证中心,带上准迁证第三联及1寸照片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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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沙渠户籍入户条件
入户的条件,根据当事人的入户原因(户口直系亲属投靠、购房入户、人才引进等)不同,要求提供的证件,也略有区别,当事人可根据自身的入户原因,具体咨询迁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以购房入户为例(仅供参考):
一,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
二,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