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生儿上户口最新规定

孩子在出生之后父母应该立即为他们去上户口,否则以后再去的话,就会很麻烦,所以大家要尽快。那么大家知道新生儿2022年上户口新政策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生儿上户口新政策

      孩上户口有时间限制,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必须上户。如果超过一年,需要审批,操作起来比较麻烦。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二、户口的规定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2021年北京户口落户最新政策是什么

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1〕7号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为做好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一、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45人。

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

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

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四、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

今年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五、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

六、取得2021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

北京落户政策2020最新

关于北京“公共户”落户政策相关问答

1、什么是北京公共户落户政策?

答:为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近期,北京市公安机出台了“公共户”落户政策,《北京市公安局户及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2、北京公共户怎样设立?

答: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共户”,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

3、谁有资格申请公共户落户?

答:(1)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2)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3)因离职户口需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4)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住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

(5)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以上不含学生户口、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

4、办理公共户需要哪些材料?

答:(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卡》。

(3)不同情况对应的不同材料房屋产权交易:《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凭证。

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新的承租合同及公有住房单位说明。

离职的:离职证明、职工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已离职的相关材料。

(4)新生儿按本市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工作流程办理。

(5)《迁入公共户承诺书》或《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滞留户口人员承诺书》等。

5、如何办理公共户迁移?

答:(1)申请人或监护人申请迁入

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申请。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

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受理材料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自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迁入手续

(2)房屋所有权人或公租房承租人申请迁入

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

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受理材料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做出户迁移决定前,告知滞留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

滞留户口人员或监护人7日内未陈述和申辩或未迁移户口的,或陈述和申辩未被采纳,予以迁移

6、公共户将来怎样管理?

答:(1)公安机关为户内人员打印《常住人口登记卡》,有效期1年。

(2)到期前14个工作日内,户内人员要申请换发新的《常驻人口登记卡》。

(3)需要使用公共户首页的,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关于统一本市农业非农业夫妻投靠落户政策的通知

京公人口基层字【2021】339号

各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就统一本市农业和非农业夫妻投靠落户政策通知如下:一、统一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政策标准。

取消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入农业户口政策,夫妻投靠进京落户统一按现行非农业落户政策办理。

二、统一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进京落户登记。

外省市人员符合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政策,办理户口进京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