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白江落户条件2022新规

成都青白江落户条件新规

1、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成都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1)具有成都正式城镇户口

(2)申请人在成都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3)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的,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关于《关于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在《意见》中明确规定了,要合理调控人口总量,优化人口分布,疏解中心城区人口,引导人口向成都天府新区等重点发展区域聚集,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此制定了以下若干意见:购房落户条件:1、在成都区域内,购买建筑面积≥90_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2、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原件);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累积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因此,要想落户,需要当事人购买大于90平米的住房,提供在成都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累积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证明,才可以申请落户口。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成都户口迁入条件2022

成都户口迁入的条件

根据《成都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实施“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户籍迁入登记和居住证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迁入政策体系。

积分入户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

值得一提的是,在引导人口合理布局上,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和“南拓”(包括天府新区鹿溪智谷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促进合理分布,凸显地方特色。针对人才的贡献不同和创新创业的不同也给予了相应的分值,充分体现“人才优先、争先创优”。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人享有相应的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成都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22

(一)提交材料办理方式: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由成都市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

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同时出示由成都市房产政务分中心出具的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二)申请积分办理方式:

1、申请人(积分达11分及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

4、现场核验积分信息。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

5、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温馨提示:

1、以上材料均需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2、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成都入学办理程序:

5月的法定工作日,家长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入学申请,通过审核将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备注:

1、建议申请人将卡式《成都市居住证》换成本式《四川省居住证》。

2、已在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不再办理本区域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于6月6日前交回现就读学校,非毕业年级学生继续在原校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3、小学毕业年级在校生按照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三、什么时间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子女安排就读的学校。

1、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需要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

▲截止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截止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2、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需要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

四、随迁子女入学具体办法是怎么样的?

1、小学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小升初: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按规定向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就读小学。申请了随迁子女入学的成都市户籍学生不再参加户籍地的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若居住地未变更,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就读的随迁子女,若居住地未变更,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以上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还可参加市直属学校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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