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外地新生儿可以办理成都医保吗
  2. 成都落户方式有哪些如何办理落户
  3. 成都新生儿落户政策
  4. 成都如何办理新生儿户口

外地新生儿可以办理成都医保吗

外地新生儿可以办理成都医保吗?

答:可以

新生婴儿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新生儿应何时参保?

2022年出生的新生婴儿,出生之日起180天内参保缴费的,医疗待遇享受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政策相同);出生之日起180天以后参保缴费的,医疗待遇享受时间为缴费后第91天至2022年12月31日。

2、新生儿在哪办理参保登记?

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村(社区)参保登记。

3、新生儿参保需要哪些资料?

(1)登记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非成都市户籍需提供登记人父母本市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非成都市户籍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4、新生儿参保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是务必要在宝宝出生后的180天以内办理参保缴费,超过180天参保缴费的,医疗待遇享受时间要从缴费后第91天才能开始享受。

二是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待遇只能享受到出生当年的12月31日;出生后第二年保险费,切记要在出生当年的9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缴纳。若在出生后第二年的1月1日以后参保缴费且从出生之日算起超过180天,也要从缴费后第91天才能开始享受。

三是7-12月出生的宝宝,可缴纳出生当年和出生次年两个年度的医疗保险费,也可只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只缴纳了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的,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哦。

5、新生儿参保后如何缴费?

新生儿完成参保登记,待数据同步到税务部门后,即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医保费。

来源:成都医保

成都落户方式有哪些如何办理落户

对于想要在成都买房,安家落户的朋友来说,一定要看看下面小编为您整理的落户知识。

落户方式有哪些?

1、购房落户

成都购房落户规定: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大家一定要认真确认自己的购房时间,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如果是在2014年6月1日之前,依旧可以享受08年的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就可以在成都落户。

2、人才引进

学历高就可以任性,成都人才引进的落户方式真是人性化!来看看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才可以入户吧: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4、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

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3、暂住人口

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5、投资入户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以上是关于成都落户的知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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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生儿落户政策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成都新生儿可以落户集体户吗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新生儿可以落户集体户吗都不太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成都新生儿能落户集体户吗成都新生儿根据相关规定是可以将户口落户集体户的。但是也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对新生儿落户问题,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治安防范人口管理处《关于对户口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二)》(成公防〔2010〕2号)规定:“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人员新生子女入户问题: 1、父母双方都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新生子女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2、一方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另一方系家庭户的,新生子女入家庭户; 3、一方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另一方系单位集体户的,新生子女入单位集体户; 4、一方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另一方系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新生子女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如果夫妻二人,一人为集体户,一人为家庭户,新生儿只能入家庭户一方。而不能落在集体户上。二、新生儿落户材料申报出生登记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集体户同意入户证明或集体户首页,向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成都新生儿可以落户集体户吗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

新生儿作为国家未来的主体,国家在一些政策上也是有规定的,那么新生儿落户政策有哪些呢?新生儿在落户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文为你详细介绍。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国家政策及落户手续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4、其他相关材料。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拟居住地的选择按以下顺序:(1)其父亲或母亲在国内的,在父亲或母亲处,其父母都在国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抚养人处。(2)没有上一项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3)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申报出生入户登记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父母结婚证(需复印包括签发机关盖章页、内容页)2、父母双方身份证(需复印包括地址页和内容页,复印店老板都懂)3、父母双方户口本(需复印,如果集体户口一定要拿出户主页,如果户籍证明,则一定要注明不能拿到户口本的原因)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需复印)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先到户口地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6、政策内生育一孩,母亲户口在省内的,需提供母亲的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户口在省外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7、超过一个月申报,且婴儿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还在外地市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盖户口专用章)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必须注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内容,该小孩未随父亲或母亲在当地落户口)。

成都如何办理新生儿户口

办理费:不收费办理地点:宝宝爸爸妈妈户口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或成都公安一站式服务办证点。锦江区公安认证中心电话:028-86406158028-86671830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农院街56号,莲新中学西侧,莲桂南路与工农院街交叉口东南角成都市公安局认证中心:顺城街391号028-6838288锦江公安认证中心:大慈寺路48号028-8450103青羊公安认证中心:文武路1号4楼028-8664797金牛公安认证中心:一品天下街999号028-8770727272武侯公安认证中心: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中心2楼96166高新公安认证中心:天府一街1008号028-851416成华公安认证中心:府青路2段3号新28号028-8363612天府新区认证中心: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028-86316青白江公安认证中心:大弯便民路6号028-8665063龙泉驿公安认证中心:北泉路7777号028-8887777号028新都公安认证中心:育英路7889648温江公安认证中心:柳城南江路11616号16号028-8928-8-8028-8028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法[2017]191号)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公发[2017]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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