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异地医保转成都市政策
  2. 成都买房落户政策2022最新版

异地医保转成都市政策

法律分析:

一、办理归属地转移

1、首先需要知道的是,在成都市参保缴费,只是说明你的参保关系是在成都的,但社会保障卡归属地可能是外地(户籍地或原参保所在地)。

2、如果在四川省内其他市州已经办理过新卡了,那在成都自然就申办不了新卡了,因为四川省内只能办理一张社会保障卡。

二、办理情况

1.已在省外办卡的:在成都市参保后直接申请办卡。

2.已在省内其他市州办卡的:又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已经领卡的,则先办理卡归属地转移,卡归属地成功转入成都后可在成都正常使用;

二是还没有领卡的,需要先咨询一下发卡地的制卡部门具体领卡事宜,领到新卡之后,办理卡归属地转移,卡归属地成功转入成都后可在成都正常使用;

三是卡已遗失的若原发卡地可以注销该卡,则注销原卡后到成都申办新卡,若原发卡地不予注销,则在原发卡地补办新卡,领到新卡后办理卡归属地转移,卡归属地成功转入成都后可在成都正常使用。

三、办理流程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会保障卡到成都市内就近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归属地转入业务。

2、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可通过“成都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成都市12333”微信公众号、天府市民云、支付宝、银联“云闪付”、平安“城市一账通”等任一线上服务渠道办理卡归属地转入。

注:卡归属地转移只是将卡的归属地变更为成都市,而在外地的社保关系(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并未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成都买房落户政策2022最新版

法律主观:

一、成都买房落户最新政策20171、购房落户2014年成都购房落户的新规规定: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提醒:大家一定要认真确认自己的购房时间,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如果是在2014年6月1日之前,依旧可以享受08年的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就可以在成都落户。2、人才引进(学历入户)学历高就可以任性任性,成都人才引进的落户方式真是人性化!来看看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才可以入户吧: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4、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3、暂住入户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4、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5、投资入户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法律客观: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由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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