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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特殊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是什么
1.航运专门人才。(1)具有国家饱和潜水员或空气潜水员证书,并从事潜水作业工作的潜水员。(2)取得甲类船舶船长适任证书,并从事远洋船舶驾驶工作的船长。(3)持有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具备相应飞行经历时间或军机试飞工作经验,并从事相应工作的试飞员。(4)取得飞行执照,并从事相应工作的飞行员。(5)具有民用航空器维修执照、飞行签派执照,并从事相应工作的人员。
2.传统医学人才。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具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授予的“国医大师”称号或“名中医”称号的传统医学人才。
3.体育专门人才。经市体育局认定、获得国际或国家重要体育赛事奖项的体育专门人才。
4.文化专门人才。经市委宣传部认定、获得国际或国家重要文艺文化类奖项的文化专门人才。和重点机构需要人才不同,上海对于这一类人才的需求更高,也更加急迫。同样的此类人才的判别还没有很细致很具体的标准,但是此类人才的甄选会有城市内各个部门开会商议。虽然没有标准但是严格程度和门槛也不低。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高层次人才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三、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四、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五、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七、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三)高技能人才
八、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九、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十、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十一、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十二、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十三、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十四、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十五、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十六、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七、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十八、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上海临港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2022年上海临港人才引进,满足各类落户条件,即可落户上海临港。
一、临港落户上海条件
1、临港新片区用人单位引进的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可以直接落户上海。需要由新片区管委会决策后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审议通过后可落户上海。
2、临港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或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机构。
3、符合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オ,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
4、无需打分,可直接落户临港的应届生
(1)全国范围内的应届博士生,任何专业
(2)上海高校或研究所毕业的应届硕士生,任何专业
(3)全国范围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应届硕士,任何专业
(4)除上海以外的全国范围内“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应届硕士,仅限一流学科
(5)北大、清华、同济、交大、复旦、华东师大(清北+4所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生,任何专业
(6)上海“双一流”高校应届本科生,在临港用人单位工作的
5、需要打分落户的应届生
不在以上范围内的其他高校应届本科、硕士生,需要打分超过72分才可落户临港。
二、临港落户上海优劣势
优势:没有中级职称要求、社保基数低至1倍社保基数,缩短落户上海的时间。
劣势:其配偶不能随迁,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三、临港购房新政
优化人才购房条件,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才缴纳个税或社保满1年及以上,在临港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所购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转让。
四、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人才
1、学历型人才。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
2、资格型人才。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
3、技能型人才。包括,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的;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的;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4、创业型人才。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5、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领军企业名单。
法律依据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第五条(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三)高技能人才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
一、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是什么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如下:
(1)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的人员;
(2)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县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
(6)当年度上海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中列举的紧缺人才。
2、法律依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二、上海落户重点机构有哪些
上海落户重点机构有:
1、高新技术企业;
2、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
3、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
4、本市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用人单位。
2021年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是什么
2021年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的基本条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沪工作稳定,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税,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层次人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高级职称;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人员;是本市(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团队核心成员(负责人)。
2.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有相应学位,1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2年以上工作经历)。
3.高技能人才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得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4.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5.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用人单位引进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落户对子女的教育,今后的养老福利有重大影响。而且上海作为一线国际大都市,其教育水平,医疗水平等都可以说是全国顶尖的,这也吸引了很多外地居民申请落户上海,不过申请周期长,成功率也不高。
如果是通过人才落户的话,审批时间快,成功率也高,而且2021年的人才落户要求相对宽松了很多,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尽快申请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