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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拆迁了,女儿有分财产的权利吗
房屋拆迁时,女儿能否拿到补偿要看其户口是否迁出,如果没有迁出,村里以出嫁为借口不予发放补偿款是不合理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作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因此出嫁女户口未迁出,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来源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用而获得补偿的权利,对其分配征地补偿款的请求予以支持。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娘家拆迁,女儿可以请求粉的补偿款。
娘家拆迁女儿有财产分吗
如果女儿在拆迁时依然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拆迁安置对象,则依法享有其拆迁安置相关利益的权利,不因其结婚而丧失其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第三十四条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女儿户口在娘家拆迁可以分房子吗
女儿户口在娘家拆迁是否可以分房子,视情况而定:
1、一般来说,若是出嫁的女儿户口没有迁出去,遇到拆迁的时候就有房子分。因为没有迁移户口就代表没有在新的地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是不能随意收回出嫁女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以出嫁的女儿在这种情况下还应该和其他村民一样享受拆迁相关的征地补偿;
2、如果出嫁的女儿户口迁出了,但是迁入的是小城镇,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期内迁入小城镇落户按承包人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拆迁只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就能享受拆迁相关的补偿。如果有分配安置房,出嫁女也是有房子分的。如果出嫁的女儿户口迁入了其它的村,并且已经获得了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拆迁就没有房子分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娘家房子拆迁,出嫁女儿有分吗
有。
出嫁的女儿在结婚后,娘家拆迁是有继承权的,继承权男女平等,不因结婚而丧失继承权,所以娘家房子拆迁,出嫁了的女儿也是有份的。
房屋拆迁补偿家庭内部分配有三个原则,首先是均等分割,然后就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最后承租人和同住人在取得供房承租权时支付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