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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证明委托需要什么材料
开户籍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首先要了解,户籍证明一般指的就是“集体户”的居民,在需要相关的户籍资料的时候,可以凭借本人的身份证或者是户口簿,到相关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印的户籍证明。需要注意,户籍证明的初期开立的主要原因就是,市民的户口簿还有身份证遗失了,同时,在参加考试、应聘还有婚姻登记工作以及银行开户的时候,对方在要求留存户籍资料的同时,派出所一般也是会给出具的。
正常情况下,相关的人员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都应该要提交以下的材料:第一是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第二是申请人需要出具的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方面的说明。
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的话,那么还应该要提交相应的委托书、委托人还有受托人的居民户口簿;如果说公民申请人是监护人的,那么还应该要提交监护人还有一些被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如果说遇到市民户口簿遗失的,同时又确实是急需户籍证明的,如果说警方称可以把相关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是常住人口的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上户籍专用章的,也是可以作为户籍证明使用的。
户籍证明异地也可以开吗
1、一般办理户籍证明是必须要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的,但是若不能回到户籍所在地,那么有两种情况:
(1)个人户口,若个人户口,那么就可以委托家人(是同一户口本上的家人),携带着户口簿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去办理户籍证明。
(2)集体户口,若是集体户口,那么就可以委托集体户口的管理人员、同事或是同学,(在同一户口本上),并携带着集体户口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到辖区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即可。
(3)常住居民,若是常住人口需要户籍资料的话,那么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是常住人口登记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这个可以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2、如果户口处于托管的状态,那么还是建议回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去办理更好。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1)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2)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3)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4)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委托办理户籍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开户籍的证明需要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若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一、开户籍证明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询问:
由于我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的所。
2、单位申请人:
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3、公民申请人:
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
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此外,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的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二、户籍证明的作用
1、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2、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张纸)。户籍证明仅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是不另贴相片的,但有个人相片在电脑内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同时,会打在证明书上。
三、户籍证明的有效期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一般只有一个月的有效期。
如果市民需要使用户籍证明材料,建议到公安机关重新办理近期的户籍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开户籍证明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需本人
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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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证明可以个人办理吗,需要什么材料
户籍证明办理,一般只需要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科进行申请办理的。
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户籍证明可以委托办理,但是受托人必须持有委托人的相关证件,比如户口本或身份证或委托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一般只有一个月,适用于民事紧急情况,不属于法律证明,没有法律依据。
扩展资料:
开户籍证明所需材料:
1、询问:由于我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的所。
2、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3、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
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的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