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大成都户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资料
  2. 成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3. 成都abcd类人才子女择校政策

大成都户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资料

(一)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向居住证(地)所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等指定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双流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非双流区户籍到双流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只提供《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与双流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

4.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险费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1年的相关证明。

除申请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外,须提交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二)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向居住证(地)所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等指定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双流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的居住积分信息。

4.除申请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外,须提交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四、什么是“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答:申请人提供如下一种证明即可:

1.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满1年的《成都市居住证》;

2.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在双流区公安部门登记满1年的《居住登记回执》;

3.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在双流区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产证》或房屋备案信息登记表)以及同一房产的水、电、气缴纳满1年的证明;

4.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在双流区房管部门备案满1年的租房证明。

五、流动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几月份申报居住证积分、在哪里申报,什么时间可查询居住证积分?答: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7〕51号)相关要求,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申请人应到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

六、流动人员为何要积11分才能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答:2014年起,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其中要求流动人员交纳社会保险、连续居住“两个满一年”,按积分政策折算后积分为11分,延续了之前的入学条件。

七、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及在本区连续居住满1年的截止时间是否会提前?答:按市级文件规定,从2020年起,申请人已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险满1年及在本区连续居住满1年的计算时间截至到当年5月1日。

八、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作假,或者隐瞒相关事项怎么处理?

答: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项,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九、已在本区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答: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细则》规定重新提交申请。

十、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什么时间、什么地方提交相关材料?

答: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19年5月的工作日。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

申请地点:申请人居住地所在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或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等指定登记点

成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军人子女、军烈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申请转学、借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就近就便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学校(幼儿园)就读,不得收取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成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第2条《成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第3条

成都abcd类人才子女择校政策

成都abcd类人才子女择校政策如下:

1、成都高新区A类人才子女可在成都高新区不受户籍及居住地限制选择学校及幼儿园;成都高新区B类人才子女可在成都高新区不受户籍及居住地限制选择学校,就读幼儿园由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原则保障。

2、成都高新区C类人才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就读学校由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原则保障。成都高新区D类人才子女就读学校及幼儿园按照成都市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转)学(园)及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转)学等相关政策办理。

其中成都高新区A、B类人才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就读学校及幼儿园享受成都高新区户籍同等待遇。上述学校及幼儿园是指成都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公办、公益幼儿园。成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是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无论是否具有中国国籍,在成都市就读幼儿园到普通高中期间有且仅有一次入学优待机会(以身份证号为准)。

省级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流程:家长按照省专家服务中心要求准备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至省专家服务中心专家服务部;省专家服务中心审核相关材料,家长前往省专家服务中心领取认证结果相关材料。

随后,登录成都招考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经省专家服务中心盖章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子女页;若申请人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还须上传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若子女为外籍还须上传翻译件);

若子女非成都户籍,还须上传居住证;若子女非中国籍,还须提供护照(旅行证)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教育行政部门线上审核申请。家长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确认是否需要补充材料再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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