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成都人才网在哪里下载东西
  2. 成都技能人才落户怎么办理
  3. 成都技能人才落户情况
  4. 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成都人才网在哪里下载东西

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点击“毕业生登陆”,注册后打印《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并逐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也就是人才网首页左边悬浮的蓝色框。

成都技能人才落户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程序分为:1.下载并填写《申请表》;2.单位签署意见;3.准备材料;4.现场审核;5.开具联系函;6.办理入户。

法律依据:《成都市技能人才来蓉入户认证办事指南》五、办理程序(一)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在本文末下载《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二)单位签署意见。在《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中“工作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留下单位的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公章时,如单位用工是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派遣,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都须加盖。)(三)准备材料。除有单位签署意见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外,还须准备: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或《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其他相关材料。除身份证原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退还本人外,其他皆留存。(四)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对拟入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和完备情况进行审核。(五)开具联系函。经审核,如拟入户人完全符合入户成都市的条件,工作人员即向成都市公安局开具《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六)办理入户。拟入户人持《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到拟入户所在区域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和入户手续。

成都技能人才落户情况

关于成都市技能人才落户的温馨提示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技能人才来蓉落户受理

办理单位

办理地点: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一楼,技能人才来蓉落户受理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现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028-87706888

028-87706999

二、法定依据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三、受理范围

(一)在成都市现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以单位为其缴交社保为准),且年龄未满45周岁(技师、高级技师除外);

(二)获取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现所在单位推荐。

四、申请材料

(一)拟入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拟入户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拟入户人现单位推荐意见(加盖鲜章)。

五、办理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dhrss.gov.cn”下载《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二)单位签署意见。持《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在“工作单位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三)准备材料。除有单位签署意见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外,还须准备: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除身份证原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退还本人外,其他皆留存。

(四)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对拟入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和完备情况进行审核。

(五经审核,如拟入户人完全符合入户成都市的条件,工作人员即向成都市公安局开具《》。

(六)办理入户。拟入户人持《》,到现单位所在区域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和入户手续。

六、温馨提示

(一)拟入户人可先登录网址:www.scpxjd.com(四川省职业资格证书网站)或http://zscx.osta.org.cn(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对个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查询验证。但是,四川省职业资格证书网站需持证人获得证书之日起1个月及以上时间才能查询,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需持证人获得证书之日起3个月及以上时间才能查询。如无法查询,须由《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经办部门作出说明,经相关鉴定部门认证后,方可有效。

(二)如需代办人来办理落户手续,代办人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明确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1、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2、在其他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并且,年龄45周岁以下并在成都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法律依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第四条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