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为集体户,子女能否跟着落户
根据规定,婚生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父或母一方在省外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
父母双方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婚生婴儿出生登记,办理手续,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集体《户口簿》,随母或随父落在单位集体户内,由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办理。) (违法好像不会,
刚才在网页上查了下。
好像每个地方都不一样,你最好去派出所问问。
一般都是30天内办理,如果超过很久就要出示证明。好像是怕你超生。要什么结环证明。
户口是要在孩子上学前办好的,不然没法读书了。
集体户口,肯定是不能落户到你们的集体户口上的,必须要你买了自己的房子后,你才是你现在城市的居民。不然都不算是那的正式居民。
请问成都市派出所集体户口(父母双方均是、有房但未交房,该情况新生儿如何上户,其身份证号是成都这边?
孩子随任一方落户集体户就行,房子下来再迁移。是的,成都派出所,父母都是成都的集体户口,虽然有房,但是并没有交房,可以凭借购房合同,身份证,还有新生儿的身份证号到当地的派出所上户的你最好去派出所问一下什么情况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有房凭合同就可以上户的,没问题。最好打派出所的电话问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