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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2岁孩子上户口要花多少钱
孩子上户口是不要钱的,上户口流程:
首先要有出生证明,再到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办个证明,还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效证件,再到户籍就可以了。
出生证明一般是孩子出生医院给出的,街道社会委员会,一般是会计的主任,户籍那一般就是看监护人比如父母的结婚证,户口证件,身份证等就交钱办就可以了。
1、带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卡、身份证,到你原籍派出所申请迁入:这是关键,只要你原籍的派出所给你开了准予迁入证明,之后的一切就都办了,如果这准予迁入证开不出来,户口就根本迁不了。
2、拿到准予迁入证明后,凭迁入证明,带你的身份证到挂靠户口的人才所在地派出所,请求开户口迁出证明。
3、凭迁出证明、在迁出证的有效期内,带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上户口要多少钱
上户口是不要钱的。
办理户口手续指南出生户口登记
1、出生登记的范围:依照《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其家人在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根据国务院24号文件规定,凡1998年7月22日以后计划和超计划(含非婚)所生育的婴儿只要其父母一方属园林户口,都可在园林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申报户口。
2、出生户口的申报手续:(1)在计生部门领取“计划生育证”,在婴儿出生地医疗机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书》,在派出所户籍室申领《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2)按申请表的内容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找落户所在地管段民警核实签字,到派出所分管户籍的所长签字。(3)持所长签字的申请表带婴儿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派出所户籍办证厅验证入户。超计划生育的还要出具相关的处罚依据。户口准迁证
1、户口准迁证范围:公民因迁居、投靠、婚嫁和工作调动需迁移户口的,均要办理户口准迁证。
2、办理户口准迁证的手续:(1)《户口准迁证申领呈批表》;(2)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3、申报程序:在市公安局申领《户口准迁证申领呈批表》,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在落户单位(村、居委会)办理接受证明,经管段民警和派出所分管户籍的所长审核签字后,呈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办理《户口准迁证》,按规定交纳工本费5元。户口迁入登记
1、迁入登记的程序:凡迁入的人员凭户口迁移证、居民户口簿和相关手续,交纳二张近期黑白大头人像照片办理户口迁入登记。所迁入的人员必须编有公民身份号码。
2、迁入户口的相关手续:(1)属投靠、迁居、婚嫁和工作调动类的《户口准迁证》;(2)属招生的“入学通知书”;(3)属毕业分配的派遣证(接受证)、毕业证。户口迁出登记
1、迁出登记的程序:凡户口迁出人员均要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户口迁出的相关手续在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和户口注销手续,所迁出的人员必须编定公民身份号码。
2、办理户口迁出的相关手续:属投靠、迁居、婚嫁、工作调动类的凭《户口准迁证》;属招生类的凭“入学通知书”。
3、正常和非正常死亡人员均要履行死亡登记。公民死亡、城镇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单位凭《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单位证明持居民户口簿注销户口。户口异动登记
1、户口异动的范围:(1)不改变户口性质的立户、分户和合户;(2)因婚嫁住址发生变化;(3)因住房分配、自购、自建住址迁移。
2、申报手续:(1)在派出所申领《户口异动申请审批表》提出申请;(2)持审批表移出、移入双方基层治内保组织签署移出、移入的证明;(3)责任区民警核实签字;(4)提供分户、立户、并户的相关的结婚、房屋产权证书等证件及复印件,经分管户籍的所长批准后持居民户口簿在派出所办证厅办理户口异动手续。户籍变更登记
1、户籍变更的范围:主要项目的名字、民族;可朔性项目的住址、职业、学历、婚姻状况、兵役状况等。
2、可朔性项目的变更手续:由本人申请、单位证明及有关证书由户籍所长签字持居民户口簿在户籍室办理变更。
3、名字和民族的变更手续:(1)变更申请书;(2)属在职人员的须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变更的证明;(3)属在校学生,因姓名雷同,凭学校证明,但不得改姓;(4)因父母离异,子女更改姓名的,须附《离婚证书》或离婚协议书;(5)因收养、认领小孩的,须交验《公证书》;(6)18周岁以下由乳名改为学名的,凭户口所在单位证明,但不得改姓;(7)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一律不准变更姓名。以上材料齐全由管段民警校鉴,分管户籍的所长签字后,上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凭批准手续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室办理变更手续,缴纳原身份证。
上户亲子鉴定需要多少钱
上户口亲子鉴定属于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二联体为3000元三联体为3500元左右;
上户口亲子鉴定需要当事人受检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场办理;
上户口亲子鉴定到场办理时需要走司法程序如身份信息和指纹信息的录入,拍照及录像;
司法亲子鉴定出结果的时间为5-7个工作日。报告书可用于第三方使用。
给小孩上户口要多少钱
不需要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列举的八种情形,提出相应资料,即可。
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