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成都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2. 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3. 成都人才公寓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4.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成都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一、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二、成都人才落户需要什么条件1.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2.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人员,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三、成都人才落户可以落任何区吗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如果是已经购房的,落在房屋所在地。如果公司有集体户的,落在公司集体户;如果公司没有集体户,落在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县的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没工作的,随便落在哪都行,落在任意区县人才交流中心。法律客观:《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安家补贴提交以下材料:1.成都市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成就认定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违规处理

成都市人才安居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立即收回住房并追缴违规享受的减免租金。租金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追回的,用人单位先行垫支后负责向相关申请人追索。对单位出具虚假证明、个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房管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三、退出管理

申请人在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收回所租住房:

1、人才认定文件被撤销的,或经考评不符合继续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

2、触犯法律并被刑事处罚的;

3、擅自将住房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使用用途的;

4、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或相关费用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6、不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的;

7、婚前夫妻双方均以个人名义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的,婚后应退出其中一套;

8、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行为的。

四、温馨提示

1、请关注房源信息,并根据房源供应情况结合自身需求提出申请。人才安居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资格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

2、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安居方式准入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租住人才公寓期间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可按调整后的类别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从次月起调整相关标准,累计最长不超过5年。

五、《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地方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千人计划”人选;“成都人才计划”人选;享受四川省或成都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成都发展卓越人才奖”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其他高级人才。主要包括:具有正高级(若相关行业领域不设正高级层次的须为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省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其它按相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政策的人才。

成都人才公寓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条件申请对象:人才公寓具备“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人才。

申请人才公寓条件: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与高端人才档案》中的A、B、C、D类标准,并经人力资源部认定;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对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按照《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和《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成委办〔2017〕23号)要求,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操作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运用自己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并取得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是指从本市行政区域外引进到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见附件)条件之一和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白皮书)》中紧缺度3星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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