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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专科生可以落户吗
成都专科生可以落户吗
1、成都专科生可以落户吗?成都专科生是可以落户的,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
2、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成都市,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成都专科生落户步骤:
在成都专科生想办理落户,却没有获得房产证,则可以按以下步骤做好这些事。
第1步:携身份证去物管中心办入住证明。
第2步:到售楼部领取盖过章的备案合同表。
第3步: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入住证明、备案合同表、购房合同、近6个月银行还贷流水记录到相关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第4步:回原籍销户办理“迁移证”。
第5步:销户一周后到成都相关派出所或中心落户。
成都市落户所需资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拟入户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入户人有效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4、《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近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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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拟入户人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个体经商户户主及企业法人可不提供)。
6、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7、《成都市社会人才入户申请表》(在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提交入户申请后,由系统生成打印)1份。
成都户口有什么好处
成都是我国西南地区的第一大城市,经济发达,人口众多,许多外来人口都希望能够获得成都当地户口,但是成都户口并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那么成都户口有什么好处呢,下面本文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吧。
成都户口有什么好处
1、买房较为简单
拥有成都户口的人们,可在成都市区内直接购买房屋,不用受到居住年限、社保等因素限制。
2、方便子女上学
没有成都户口的家庭在子女上学时,需要提供成都市长期居住证,而且需要提供在成都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比较麻烦,成都户口直接用户口簿就可办理子女入学。
3、有利于竞争本地户口的岗位
许多成都当地的企业单位和公务员职位,都需要本地户口才能报考,因此成都户口能够让你在成都当地寻找工作更加便利。
4、方便办证及各类证明
成都户口在办理各种证件时相对比较方便,避免紧急事务因档案问题浪费时间、错失良机。
5、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成都户口可申请保障性住房,价格是同类商品房的60%左右,而且可以申请租赁补贴和租金减免。
成都落户政策
1、在成都市区、县城购买90平米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且在成都当地工作并且缴纳社保1年以上,能够落成都户口。
2、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但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
3、在成都暂住满3年,且拥有合法的固定住所,而且在成都工作,并且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也可入户成都。
以上就是关于成都户口有什么好处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给那些想要落户成都的朋友一些帮助,让他们能够尽早办理好落户相关手续。
成都往届大专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非成都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成都大专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可以落户,但有一定限制条件;非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