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引进落户到个人房产落户的条件都有哪些?

??但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必须本人落户成都5年后,才可以按相关政策申请投靠入户。

4、2016年6月1日前购房落户政策房屋建筑面积需满70?,后经调整为90?。在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可以根据“旧的购房入户”规定办理。

二、成都户口迁移的流程

(一)第一阶段:准备资料

办事部门: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

准备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 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二)第二阶段: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成都技能人才落户劳动合同

人才在成都落户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三)办理落户

带上材料直接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2、【技能人才落户】

首先,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一是,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二是,需要单位推荐。三是,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同样,需要三个步骤落户:

(一)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二)选择所需材料

第一类:住房落户需提供??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申请人居民户口薄(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落户地居民户口薄(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成都技能人才落户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有哪些

政策规定: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

办理流程:

(一)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在本文末下载《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二)单位签署意见。在《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中“工作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留下单位的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准备材料。除有单位签署意见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外,还须准备: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3.《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或《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最近24个月)

除身份证原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退还本人外,其他皆留存。

(四)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对拟入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和完备情况进行审核。

(五)开具联系函。经审核,如拟入户人完全符合入户成都市的条件,工作人员即向成都市公安局开具《成都市技能人才联系函》。

(六)办理入户。拟入户人持《成都市技能人才联系函》,到现单位所在区域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和入户手续。

成都技能人才落户劳动合同

有谁知道成都市《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模板是什么样子的?

办理《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知

一、 办理依据:

1、《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成委发〔2006〕52号)

2、《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公发〔2006〕368号)

3、《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公发〔2006〕369号文件)

二、 受理对象:

(一)在我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三)在我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

(四)经有关部门认定,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的,在我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

三、办理流程:

(一)到高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52号窗口办理社保缴费证明;

(二)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劳动合同需经过鉴证;

(三)持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到高新区管委会3楼政务大厅1号窗口办理《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四)需入户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持证明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申领《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入户人员联系函》;

需入户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以外郊区(市)县人员,持证明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领《进入郊区(市)县入户人员联系函》。

办理地址:高新区管委会3楼政务大厅1号窗口(天府大道北段18号)

联系电话: 85189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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