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母亲是成都集体户口孩子可以落户吗
  2. 户口在成都孩子二年级可以转到成都吗

母亲是成都集体户口孩子可以落户吗

法律分析:1.对社会单位集体户人员,按照一人(或一户)编一号的原则分别立户,发放户口簿,新生婴儿可自愿随父随母的原则登记入户,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和正常入户是一样的。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是集体户口,则小孩户口必须随其入户。

2.因小孩入学实行“三对口”政策,集体户口只能由教委根据周边学校学位空余情况随机安排就读,所以建议若已在重庆购房的,待接房并实际居住后将户口迁入购房所在地,小孩户口再随父母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在成都孩子二年级可以转到成都吗

可以。

转回户口所在地上学需要的证明:1.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2.转入地户籍迁入证明。

1.父母工作调动,经有关单位证明者;2.家庭迁居,持有公安部门户口迁移证明者;3.部队转业干部子女随转,持有部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的证明者;4.其他有正当理由,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核准者。第十条学生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予以限制。转学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由转学学生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向所属转入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后,安排接收学校;由接收学校签发《接收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2.凭《接收证》到转出学校签发《转学证》,转出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并办理学生档案材料移交手续;3.接收学校持《转学证》、户口、学生手册和学生学籍档案材料到转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籍手续;凡未经转入学校同意,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造成学生失学的,由转出学校承担就学责任。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