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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津区买房需要资格吗
成都新津区买房需要资格的。
购房人应具有成都市户籍,或非成都市户籍但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发照时间满一年,且个人社保连续缴纳满一年即可。申请刚需家庭优先摇号需满足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农房除外)。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登记摇号,在该项目公证摇号选房结束后,方可参与下一个项目购房登记。在此期间不能通过变换登记购房人的方式参与其他项目登记。
扩展资料:
成都新津区买房的介绍如下:
“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为购房者工作单位注册地在限购区域,且该工作单位已为购房人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在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3月23日没有在限购区域购买过新建商品房、2017年3月23日之后未购买过住房(商品房或二手房)。限购区域: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成都购房门槛提高限购对象由个人变为家庭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成都摇号买房细则出台今起购房须上网站实名登记
在成都购房不落户可以吗
可以的;
外地人成都买房条件:
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在当前部分城市纷纷调低落户政策以提振楼市的情况下,成都的落户新政却有从严之势。对此,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成都“购房入户新政”的调整,不仅是新型城镇化的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更是地方政府执行中央“分类调控”与“双向调控”的政策体现。
扩展资料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应对“5·1 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成都实行买房落户新政:70平米升为90平米
百度百科-成都落户政策
外地人在成都买房需要什么要求吗
目前成都的住房有住宅和商办两种,住宅都是限购的,具体的要求如下,购房资质:目前成都的住宅是限购的,在当前的限购政策下,整个成都划分为四个限购区域,A:高新区;B:天府新区;C:金牛区、武侯区、锦江区、成华区、青羊区、龙泉驿区、温江区、新都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D:简阳、邛崃、大邑、新津、青白江、金堂、彭州、都江堰、崇州、浦江。在A区域买房,需要有A区域户口两年,或者在成都由公司连续购买两年社保且购房月的社保在A区缴纳,如果有A户口但是未满两年需要有一年社保且购房月社保是在A区购买。在B区域买房,需要有B区域户口两年,或者在成都由公司连续购买两年社保且购房月的社保在B区域缴纳,如果有B区户口但是未满两年需要有一年社保且购房月社保是在B区域购买。在C区域买房,需要有C区域户口两年,或者在成都由公司连续购买两年社保且购房月的社保在C区域缴纳,如果有C区户口但是未满两年需要有一年社保且购房月社保是在C区域购买。在D区买房,需要有成都户口两年,或者在成都由公司连续缴纳社保一年,如果户口未满两年,需要有一年社保。
成都新津买房政策介绍
成都新津买房政策:
1、购买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的,实行购房资格预审,即申请人在购房前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经系统数据预审符合购房条件的,生成购房资格预审码。
2、为方便购房申请人购买住房,提高购房资格前期审核效率,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对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流程进行优化,实行购房资格预审。
3、实行购房资格预审和购房登记,客观上有助于规范房屋认购流程。同时,通过差异化的摇号政策,保障刚需的购房需求,杜绝各类炒作投机现象。
政策通知
1、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1.2倍至3倍之间的,按原有规定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20%,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后剩余房源的60%,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及无房居民家庭选购后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2、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其中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成都实行购房资格预审热门楼盘优先无房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