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宜宾人才引进政策2023
  2. 四川成都引进博士人才政策
  3. 绵阳市硕士人才引进政策
  4. 绵阳市人才引进政策

宜宾人才引进政策2023

四川省宜宾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筑牢宜宾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人才支撑,决定面向海内外引进储备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海内外高校毕业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书及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生,已在宜宾市、县(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宜高校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之内。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全市市属国有企业、县(区)企业,在宜高校和科研平台共计划引进人才1089名,分3个类别:

(一)市属国有企业和科研平台:拟引进人才326名(岗位需求信息见附件1);

(二)县(区)企业:拟引进人才9名(岗位需求信息见附件2);

(三)在宜高校:拟引进人才754名(岗位需求信息见附件3-11)。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事宜另行公告。

三、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知识扎实,开拓创新和团结协作意识较强。

(三)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市属国有企业、县(区)企业,科研平台职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发送至需求单位电子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在宜高校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详见各高校招聘信息。

2.现场报名。根据工作需要,将在有关高校举办宜宾引才专场宣讲活动,应聘人员可现场报名。

(二)考核招聘。市属国有企业、县(区)企业,在宜高校和科研平台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等情况自主开展考核工作,确定考核方式和时间。原则上市属国有企业、县(区)企业考核招聘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五、政策待遇

通过本公告引进且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在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除享受单位工资福利外,还可按照《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等政策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对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硕、博士(正、副高)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给予15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

(二)创业补助:对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硕、博士(正、副高)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5年内给予1500元/月—4000元/月的创业补助。

(三)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便捷服务,按程序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等。

县(区)政策待遇以各县(区)人才政策为准。

在宜高校政策待遇以各高校人才政策为准。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各县(区)委组织部、在宜高校负责解释。

七、咨询联系方式

(一)市级引进人才政策咨询:

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0831-8203197、2023671。

(二)县(区)引进人才政策咨询:

长宁县委组织部:0831-4621226;

筠连县委组织部:0831-7726183。

(三)在宜高校引进人才咨询电话见各高校招聘信息。

报名及查看附件链接为:

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1/24359_1.html

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

2022年9月27日

四川成都引进博士人才政策

成都博士落户所享受的待遇:

1、子女入学享有政策规定的特殊优惠政策;

2、就业创业有相应的补助资金。

成都博士后落户注意事项: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3、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一、成都人才落户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告知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二、申请材料包括:

1、《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申请人户口簿;

4、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5、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

三、《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规定

1、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2、保障人才住房

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按其贡献可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在产业新城建设配套租赁住房,由各区(市)县政府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提供给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鼓励用人单位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提供给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三条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管理局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未参加工作的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需投靠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收养的未成年人,且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的。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等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

通过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投靠人、被投靠人、收养人、被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其中一方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五)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六)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七)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

(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六条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重点企业新引进的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补贴目录》I、II、Ⅲ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 3000元/人/月的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补贴目录》IV类条件之一,或符合《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成都人才白皮书)》中紧缺度3星岗位要求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 2000元/人/月的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第七条企业引才补贴。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重点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引进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补贴目录》和《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成都人才白皮书)》中紧缺度 3星的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人才,按其支付给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费的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申请企业引才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符合本办法第二条重点企业新培育并取得工程系列、自然科学系列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并被所在企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分别按3000元/人、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通过同级转评专业、先评高后评低、职称融通等方式取得的职称,不享受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

绵阳市硕士人才引进政策

一、引进计划

1.绵阳市级部分单位拟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89名。(详见附件1)。

2.各县(市、区)拟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249名。(详见附件2,具体岗位情况以各县(市、区)发布公告为准,相关公告具体见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号。)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活动主要面向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020-2021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急需紧缺岗位可放宽学历至大学本科及以上。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以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因不可抗力、非主观因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协商解决;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引进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

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直接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1.岗位待遇。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4.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

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5.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6.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报名实行“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市级部分单位拟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附件1)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至6月19日18:00,报名邮箱:mygdzx325@163.com。各县(市、区)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附件2)报名事项以各县(市、区)发布公告为准,相关公告具体见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号。

(1)职位选择。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资格条件相符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真实、准确填写《四川省绵阳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才报名审核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和《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的各项内容,报名人员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推荐表(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等相关资格证件的正式有效证件扫描件以及1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无底色要求,大小介于5kb—30kb之间)、《报名审核表》(需本人签字并扫描)等资料,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以压缩包形式,报名市级部分单位拟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附件1)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姓名+用人单位+应聘岗位”填写,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各县(市、区)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附件2)的考生请关注各县(市、区)发布的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3)资格初审。初审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6月23日,由绵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办、人社、纪检及用人单位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过程,所提供相关资料如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按反馈情况打印《报名审核表》。

(4)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一律当场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等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审查合格者,根据安排参加面试考核。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计划2022年6月在福建厦门市、湖南长沙市、湖北武汉市、陕西西安市、甘肃兰州市等设置现场报名点,具体时间、地点将根据现场报名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绵阳人事考试网”“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及高校校内就业网相关公告。

(2)资格审查

现场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审核表》(附件3)《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携带并提供以下清晰、完整的个人资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①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②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将取消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

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考核

1.时间及地点

(1)市级部分单位拟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附件1)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将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另行通知(预计于2022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期间,通过视频方式或在四川省绵阳市开展线下面试考核),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部分岗位视情况在资格审查当天直接进行现场考核。

(2)各县(市、区)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附件2)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以各县(市、区)发布公告为准。

2.面试

(1)市级部分单位拟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附件1)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可根据岗位实际,由现场公开考核组采取灵活方式进行,可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面谈结果、面试成绩将面向社会公布。

①面谈:主要由考核评委组通过综合评议方式确定通过或者不通过,考核评委组全票通过的将进入面试环节。重点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②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和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及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根据面试分数和招聘岗位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人员。

(2)各县(市、区)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附件2)面试有关事项以各县(市、区)发布公告为准。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面试考核结束后,面试考核小组可与面试考核合格人员签订《2022年绵阳市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心理测试及政审考察

1.体检、心理测试工作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用人单位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引进条件。

3.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市委编办、市委人才办以及现场考核组协商确定。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绵阳市2022年第二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将严格遵守并落实有关地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参与现场报名等活动的有关人员,均须提供当地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引才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绵阳市将派出赴外招才引智小分队分赴华东、华南、华北、东北等地区开展引才活动,具体场次安排可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及各高校校内公告。

(四)此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

绵阳市人才引进政策

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加强绵阳市人才队伍建设,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川省绵阳市启动2022年招才引智活动,按照“统一组织、统筹资源、带编进校、组团招聘”的方式,面向全国引进6385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在绵阳的中央、省属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拟公开引进人才1000名。(详见附件1)

(二)绵阳市重点企业拟公开引进人才1674名。(详见附件2)

(三)绵阳市教体、卫健系统拟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2456名,其中教体系统人才996名(详见附件3),卫健系统人才1460名。(详见附件4)

(四)绵阳市其他单位拟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1255名,其中,公开考核引进593名(详见附件5),公开考试引进662名。(详见附件6)

(五)绵阳市公开考调公务员公告将择期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

二、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和范围

1.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教体、卫健系统及其他基层单位的部分岗位要求放宽至专科毕业生。

2.境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因不可抗力、非主观因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协商解决。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及有关公告;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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