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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集体户是什么性质的户口
人才集体户是非农业户口。集体户口是很多人一个户口,通常是单位、学校等等,这种户口是分页的不是单纯一个户口本,其他性质和普通户口全一样。集体户口是一个单位为解决聘用外省市人员户籍的问题,通过向公安机关申请而获得的户籍登记地址。一个单位要达到一定的人数规模可以开户,不足的招聘人员的户口集中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市场。集体户不同于居民户口。不能与本市的居民户相互迁移。如果离开单位,户口必须转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须迁回。介于临时户口与常住居民户口中间的特殊户口。其享有的政策与普通居民一样,但在迁移上受到限制。如果到外地的单位工作,没有买房没有这个城市的户口,可把户口落在单位里,即为集体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集体户的户口性质
集体户口是由单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的,一般是指暂时还不具备独立落户的条件,或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集体户口主要分为三大类,学校的集体户口,单位的集体户口和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集体户口的户口性质是什么
集体户口的意思就是很多人一个户口,通常是单位、学校等等,这种户口是分页的不是单纯一个户口本,其他性质和普通户口完全一样。
集体户不同于居民户口。不能与本市的居民户相互迁移。如果离开单位,户口必须转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须迁回。集体户口和非集体户口的区别严格的说是一个介于临时户口与常住居民户口中间的特殊户口。其享有的政策与普通居民一样,但在迁移上受到限制。
集体户口属于什么性质,属于城镇户口,即非农业,在五险缴纳里,只有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需要扣除个人部分也就是俗称的三险,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纳的所以一般个人可能不是很清楚,另外失业保险非农业需要扣除个人部分,农业不扣个人部分。当然享受也不一样,按照相关规定失业缴纳满一年的非农业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障金,而农业这只能领一个月的。
请问集体户口是属于什么性质啊
集体户口,属于城镇户口性质。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分为三大类:
1、高考结束后被录取的高校会要求学生把户口迁到高校,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
2、毕业后,如果做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就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这是单位的集体户口;
3、如果在非政府单位上班,那么就要把户口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这是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扩展资料
集体户口的迁移及注销
1、集体户口的迁移:
①、学生集体户口在校学习期间不予迁移;
②、毕业生在毕业之前由院系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之后由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③、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将本人户口迁移出学校,逾期按滞留户口处理;
④、退学、开除学籍和取消学籍的学生凭教务部或研究生院通知单在10个工作日内到集体户口办公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按滞留户口处理。
⑤、调离学校的教职工或博士后出站、退站,应持学校人事部出具的相关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⑥、夫妻任何一方在京有房产的教职工,其在学校集体户口上的直系亲属,均应把户口迁至房产所在地。
2、集体户口的注销:
①、参军。到部队工作的毕业生(含国防生)参军入伍人员由本人持应征入伍通知书或由学校统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②、死亡。死亡者的家属持死亡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非正常死亡人员的家属还应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③出境定居。由本人或者委托本校在职/在读师生,凭出境定居证件或发证机关通知办理。
其他需要注销户口的,按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户口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大学-北京大学集体户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