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中山入户需要什么资料
  2. 入户中山需要什么条件
  3. 外地户口转中山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4. 人才入户中山需要什么资料

中山入户需要什么资料

中山入户需要什么资料

入户是指将某个人或某个家庭的户口上在另外一个家庭的户口上。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中山入户需要什么资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如果是刚出生的小孩入户

一、提供材料清单(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一份):

1、父母双方《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供户口卡及首页复印件盖公章)

3、父母《结婚证》(婚姻状况存在以下三种可能,视实际情况提供):

(1)父母双方初婚的,提供结婚证;

(2)父母当中有婚史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3)无结婚证提供的,办理时需父母亲自到场并提供详细情况说明。

4、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出生入户登记的,应由出生小孩的父或母(或监护人)亲自办理,不得代办;

2、如父母双方民族不相同的,需父母双方同时到场办理,确定小孩的民族后申报入户。

3、父母双方均为家庭户口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出生入户,空挂户应先办理迁移再申报出生入户:父母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集体户口的,出生入户入家庭户口;父母双方都为集体户口且在本市有自有住房的,应先将户口迁至自有住房后再申报出生入户;父母双方都为集体户口且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但仍在该集体户所属单位工作的,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申报出生入户。

4、出生入户姓名登记应该使用规范汉字,除特殊情形外,应该随父姓或母姓。

稳居就业入户

1、流管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办证历史证明;(自提交申请当月起往前推在我市连续居住60个月,间断累计不超过3个月)

2、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自提交申请当月起往前推在我市连续参保60个月,间断累计不超过3个月);如申请人受总公司安排在中山分公司工作,且社保属工作单位总公司统一在外县市购买的,提供中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的申请人在中山分公司工作,社保统一由总公司购买的证明及中山分公司的有效在职证明、在总公司的参保证明。

3、国土部门出具的无住房证明;(申请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市均无住房)

4、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未婚除外,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集体户口簿首页;(申请人须在《居住证》签发镇区申请落户,自提交申请当月起往前推在我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6、有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随迁的:

提供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子女随迁的需要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随迁的能直接显示父母子女关系的出生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证明;成年子女在读(全日制)且未婚的需提供学校的在读证明和该成年子女本人亲自到场书写的未婚申明书。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特别注意:

1、户口簿公章和内容不清晰或无公章(含内页)须要开具户籍证明或重新换户口薄;集体户口首页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出生地、籍贯要写到市/县一级,如广东省中山市;小孩出生地要与出生证一致;

3、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有效证件上登记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须与身份证一致;

4、如有小孩子未入户,必先在当地先上户口后,再一并申请随迁;

5、以上资料全部需要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产权证需缩印至A4纸,公章清晰)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有住房)

1、流管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办证历史证明;(自提交申请当月起往前推在我市连续居住36个月,间断累计不超过3个月)

2、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自提交申请当月起往前推在我市连续参保36个月,间断累计不超过3个月);如申请人受总公司安排在中山分公司工作,且社保属工作单位总公司统一在外县市购买的,提供中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的申请人在中山分公司工作,社保统一由总公司购买的证明及中山分公司的有效在职证明、在总公司的参保证明。

3、申请人(或配偶、子女)在中山的住房产权证明、产权人身份证;

4、有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子女随迁的需要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随迁的能直接显示父母子女关系的公证书、出生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证明等;成年子女在读(全日制)且未婚的需提供学校的在读证明和该成年子女本人亲自到场书写的未婚申明书。

6、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特别注意:

1、自有住房产权证明是指《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或《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市国土部门出具的住房查询档案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其中提供《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市国土部门出具的住房查询档案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还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次性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合同

2、户口簿公章和内容不清晰或无公章(含内页)须要开具户籍证明或重新换户口薄;集体户口首页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出生地、籍贯要写到市/县一级,如广东省中山市;小孩出生地要与出生证一致;

4、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有效证件上登记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须与身份证一致;

5、如有小孩子未入户,必先在当地先上户口后,再一并申请随迁;

6、以上资料全部需要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产权证需缩印至A4纸,公章清晰)

人才入户

中山人才入户申请需要的资料:

1、《中山市人才入户(调动)申请表》

如实填写有关情况。“单位意见”栏要求如下:

①应加盖公章。

②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在册人员需要申请调档的,请注明“本单位同意保管申请人档案”。

③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的初级职称人员申请入户的,企业须写明理由。

2、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收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的初级职称人员申请入户的还须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的文件或证书(收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3、证书(其中一个)

①学历证书(以学历申请的提供)

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专业技术资格申请的提供)

③职业资格证书(以职业资格申请的提供)

a、除普通高校学历,其余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或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b、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评审表和报名表(如具有干部身份须申请调档,并提交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c、须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网查询结果,验原件收复印件。

4、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配偶、随迁子女均要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5、《结婚证》已婚的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子女申请随迁的提交,随迁子女须在18周岁以下,验原件收复印件。

7、劳动合同、参保证明在中山工作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参保地不在中山的须提交参保证明(见“备注3”),收原件。

8、《房产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迁入自购房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①无自购房的可迁入镇区人才公共户;

②选择搭户的应先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意见。

备注: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干部身份人员在申请入户时应当一并调档,可以只申请调档(受理条件与入户一样);人事关系已在中山的人员无需调档,直接申请入户。提交资料同上。

2、非全日制毕业不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不能调档。

3、“参保地不在中山”指在中山设有合法分支机构,申请人在中山工作,但由总公司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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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中山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

1、稳定就业入户:3年社保+3年居住证+房产;

2、学历入户:本科或以上+1个月社保;专科学历+6个月社保;

3、技能人才入户:高级资格证+1个月社保;中间资格证+6个月社保;

4、职称入户:中级或以上职称+1个月社保;

5、投靠入户:直系亲属可以相互投靠入户;

6、纳税入户:纳税10万-100万之间,1个名额;纳税100万-1000万之间,2个名额;

7、投资入户:投资500万=2个名额;投资1000万=5个名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外地户口转中山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外地户口转中山户口需要条件:

(1)夫妻投靠落户

(2)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3)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4)随军家属落户

(5)录用国家机关人员、招收职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工工作调动入户

(6)投资入户

(7)港澳居民定居入户

(8)台湾居民定居入户

(9)华侨定居入户

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1)夫妻投靠落户

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其他因特殊困难(如疾病、伤残、特困等)需要照顾解决的有关证明。

(2)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投靠入户的书面报告;

2、子女和父、母的《户口簿》;

3、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5、子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及双方关系证明;

6、街道或乡镇计划生育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7、属在校学生的,还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并经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在校证明。

(3)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投靠入户的书面报告;

2、投靠的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中山市各种情况户口迁入材料一览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张家边派出所

地址:东镇大道26号

隆都派出所

地址:健康街4号

谷都派出所

地址:文昌中路

环城派出所

地址:南区竹秀园北大街107号

中山市户口办理地点

人才入户中山需要什么资料

中山人才入户所需资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中山市人才入户(调动)申请表

如实填写有关情况,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

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

收复印件,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①学历证书(以学历申请的提供)

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专业技术资格申请的提供)

③职业资格证书(以职业资格申请的提供)

①除普通高校学历,其余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或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评审表和报名表(如具有干部身份须申请调档,并提交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须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网查询结果,验原件收复印件。

现实表现证明

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如涉及调档还需档案所在地人才中心出具。应注明有无参加“六四”等非法组织活动的情况,有效期六个月。

身份证、户口本

申请人、配偶、随迁子女均要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结婚证

已婚的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

子女随迁的提交,随迁子女须在18周岁以下,验原件收复印件。

劳动合同、参保证明

在中山工作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参保地在中山的不用提交参保证明,参保地不在中山的须提交参保证明,收原件。

《房产证或《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

(迁入自购房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①无自购房的可迁入镇区人才公共户;

②选择搭户的应先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意见。

备注: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干部身份人员在申请入户时应当一并调档,可以只申请调档(受理条件与入户一样);人事关系已在中山的人员无需调档,直接申请入户。提交资料同上。

2.非全日制毕业不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不能调档。

办理地点:带齐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人社局受理窗口提交入户申请资料,凭人社局出具的人才入户审核意见表、入户所需证明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C区15-17号公安窗口提交落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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