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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如何在成都落户
法律分析:条件落户、积分落户、新生儿落户、暂住落户、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海外留学人员落户、离、退休人员落户、成都市急需人口落户、纳税落户、投资落户和积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大学本科落户成都需要哪些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即可落户成都。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加快人才集聚培育下第二条: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将实行凭毕业证落户制度。而本科以下学历的技能人才,只要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也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对毕业5年内在蓉创业的大学生,给予最高50万元、最长3年贷款期限和全额贴息支持。在华高校外国留学生来蓉创新创业,可申请最长5年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为境外高校外籍毕业生来蓉实习提供实习签证。
每年4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六设为“蓉漂人才日”。开展“感知成都行”活动,每年暑期邀请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生来蓉考察实践。
扩展资料:
成都还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一方面,将加大人才公寓和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对外地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7天免费入住的青年人才驿站,对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住房保障。
另一方面,将在产业新城投放人才租赁住房,鼓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集体申请或自主选择租住方式,努力解决各类人才安居之忧。紧缺人才可获“蓉城人才绿卡”
成都将建立人才绿卡服务体系,对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发放“蓉城人才绿卡”。实行“人才绿卡”积分制,根据积分对持卡人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
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高端人才实行一揽子入户、安居、奖励、服务政策。构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着力建设“政务服务创业服务生活服务”全环节人性化的人才服务链。
参考资料来源: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政策措施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龙泉驿人民政府——带着本科毕业证即可落户成都
往届本科生,想把户口迁入成都如何办理
1、成都的人才落户政策是不限区域的,也就是说当你准备好图中蓝色部分的资料,同时所有绿色的材料全部准备好并且审核通过。
2、另外黄色的登记也已经做好,就可以在成都任一区域落户。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想要落户的朋友有或多或少的疑问,这里整理了一份参考材料:
①、【人才落户是落的哪种户口?】
通过政策完成人才落户的朋友,将落在所选区域的集体户口上。
②、【那么集体户口的空白页怎么获取?】
需要办理的朋友请携带好你的本科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前往人才交流中心直接办理。
③、【那么自考文凭或者成人教育文凭可以办理本科入户吗?】
本次政策针对的是全日制本科学历,即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并被录取参加学习的朋友,所以其他渠道本科的朋友就不要凑热闹了。
④、【整个办理过程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本科入户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省内迁移那么当场就能办好;如果是省外迁移,则需要花点时间到户口原籍下户之后方能上户至成都,具体时间视情况而定。
往届本科生能在成都落户买房吗
可以,大学本科就可落户成都,毕业五年内创业可申请50万贴息贷款,成都将为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住满5年可购买。
不再前往房管局打印“无房证明”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可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凭身份证上网查询打印。
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扩展资料
如何办理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1、成都市生源。档案寄(转)往生源地区(市)县人才服务机构(见“系统”指派);户口迁回原籍。在校期间父母双方户口均迁离原籍,且至少有一方迁入成都的,按成都市生源指派。
2、非成都生源。符合成都市“先入户、后择业”政策的,档案和户口接收机构可按系统提示进行选择。
3、其他。若有意在成都市就业、创业的,可登录“系统”查询成都市报到接收、创就业政策及服务流程。
已落实工作单位(或已创办实体)的毕业生。
1、在“系统”提交准确的工作单位(及本人为法人代表的单位)信息,获取档案(户口)应接收(迁往)机构的详细信息,并可按此填写“三方协议”上对应栏目。请在“系统”中务必如实选择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机构,不选或随意选择将不会出现正确指派结果,影响以后档案接收和入户。
2、“三方协议”或“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均可作为地方接收证明材料,供学校办理《报到证》、寄送档案、迁户时使用。在学校派遣过程中需要人才服务机构盖章的,请持上述接收证明材料到工作单位盖章后,再到“系统”提示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3、在成都市外就业的成都市生源毕业生,档案也可由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由“系统”指派)。
取得《报到证》后
登录“系统”,选择“已取得报到证”。如实填写报到登记信息,确认档案到达指定机构后,即完成报到流程。如需要办理入户、组织关系等相关手续的,在系统提交申请后,携带系统提示材料到指定机构办理。
一、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有求职、培训、创就业指导等需求的,可通过“系统”登记相关需求。有就业见习意愿的,可通过“中国成都大学生就业网-见习频道”查看见习岗位、注册投递简历。
报到证签到成都市外,但有意在成都市就业、创业的,可登录“系统”查询成都市报到接收、创就业服务政策及流程。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务必准确选择、填写工作单位信息,系统将根据登记信息确定具体接收机构并进行(统接的)档案转递,未如实填报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机构,将不会出现正确指派结果并影响档案接收和入户、组织关系等手续办理;签约非公单位登记机关为四川省工商局或质监局的,请直接联系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咨询办理。
参考资料:成都人民政府-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