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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哪个区落户好
考虑就业机会和教育,首选高新区,毕竟高新区打造的早,配套成熟和交通便利,配套的小学校和初中都不错,小学有实验小学、七中附小和泡桐树小学,初中石室中学、七中和实验中学。
成都现在发展方向是“东进南括”,向东和南,高新区和天府新区都是成都重点打造的区域。天府新区在建设初期,地域又广,配套和交通还不成熟,那边未来发展前景不错。
高新区是未来成都重要的金融中心、商务中心、科技中心、会议展览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有很多高端企业和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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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技巧
针对社保买房,如果你最后一个月的社保移动到高新区与天府新区满一年或两年,你也可以在高新与天府新买房,同理你天府新区与高新区社保想去主城区购房,最后一个社保转到11区也是可以买11区的。
这个就是国家鼓励大家买社保的福利。很多本地人想买高新与天府新就这样操作的,这也是考虑到换工作的情况。
所以,其实成都的限购政策并不牢靠。交叉限购无非就是一个月的社保问题。针对买房,其实任何区域落户都不是完全限制。就是时间问题。但若要快速买房最好落户至目标区。
成都买房可以落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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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成都居住的外地人,若想要通过购买住房落户,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决定,而且需要注意一些小细节,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那么成都买房可以落户吗,以及成都买房落户要注意的细节有哪些,各位是否了解呢?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都买房可以落户吗
成都买房是可以落的,不过还行满足以下几个条件:①购买90_以上的住房,需在成都暂住一年以上,办理了暂住证或居住证;②在成都有正式的工作单位;③以单位的名义连续缴纳了一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
二、成都买房落户要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1、若是在成都使用贷款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必须在贷款成功之后,还款了半年以上,方可前往办理落户手续,否则是不能办理相关手续,而导致无法落户。
2、申请落户成功的个人,其配偶和未成年人子女才能够办理落户,而对于其成年子女和父母,需要在申请者落户满五年之后,才可办理投靠落户,不过投靠落户的人员是不能有工作的。
3、对于同一套住房而言,在办理了入户手续之后,只要在一年之内,房子的权属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的话,则无法再次办理购房入户的,因此购买住房之前,需要了解清楚,避免对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失。
4、在同一套住房内,办理了购房入户之后,在一年内若是房子的权属问题发生的更改,那么是不能再次办理购房入户的,也正是由于这项限制,成为购买住房前不得不确认的事情。
关于成都买房可以落户吗,以及成都买房落户要注意的细节有哪些,就先介绍到这里了,各位是否了解了呢?成都买房是可以落户的,不过也需要符合购买住房的条件,否则是没办法申请落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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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落户多久可以买房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成都社保买房区域限制
购房人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购房,应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在成都市近郊区(市)县(含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购房,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业。
温馨提示:
1、购房区域中的中心城区指: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龙泉驿区、高新区(含高新南+高新西)、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2、购房区域中的近郊区指:
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大邑、蒲江。
一、大连限购政策解除
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园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以下简称限制区域)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含公寓,下同)。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的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在限制区域可购买1套住房,购房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因回迁安置、继承、司法判决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不在限购范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婚姻登记状况、户籍证明等材料由相关部门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组成服务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按各自职责核查认定。商品住房限购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完税凭证出票时间为准。
二、济南人才集体户落户怎么办
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文件,就此次济南户籍改革后,在县、区人才服务中心及社区设立集体户事宜进行详细规定。目前,各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近日便可受理相关申请。这就意味着,符合人才落户条件,但是没有房产的新市民,可以放心地将户口落到人才集体户上了。
三类人员可申请迁入人才集体户
济南为了吸引人才迁入,专门推出了人才集体户。
据济南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件符合本市户口迁移政策,在本县、区工作,且所在单位不具备设立集体户条件、本人在本县、区无合法产权或使用权住房的下列三类人员,可申请落本县、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
第一,经毕业生主管部门接收派遣到就业单位的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
第二,符合《实施意见人才落户政策的本人;
第三,符合《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规定,来济(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章丘及高新区)创业或就业的45周岁(含)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依法注册登记就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目前,各区县人才集体户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近日将可以受理相关人才的落户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