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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杭州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一、技能落户高级技工落户:35周岁以下+同一单位连续三年社保+在杭有自有住宅或租住公租房技师落户:大专学历+45周岁以下+同一单位连续三年社保+在杭有自有住宅或租住公租房+省内技师技能高级技能:高级技能55周岁以下+1个月社保到账记录中级职称落户:45岁以下,有一年社保(没有社保可以代缴),
二、积分落户
1、申请条件:①持有本市有效的居住证②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积分政策:每年3月份,杭州系统收录申请人的提交资料;8月份公布结果(按分数高低排序分配名额);3月份后锁定分数,不再收录申请人资料
3、积分落户可通过提升学历、社会服务、考技能证书等多种渠道提高自己的分数
三、人才引进
本科:全日制本科(45周岁以下)+一个月社保;
大专: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学历(35周岁以下)+一个月社保;
硕士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直接落户
四、留学生落户杭州留学生落户分为国外本科国外硕士,国外本科:申请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才可以落户。国外硕士:不必须要申请工作证。2种学历都要做好学历认证才可以哦。
五、以房落户新政策:明确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暂停实施购房入户政策,2016年9月27日前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还可申请落户申请条件:申请人高中毕业,房款还清即可落户
六、投靠落户
1、夫妻投靠:夫妻婚龄满2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必须一致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双方一方
3、老年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在杭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在杭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城区子女
七、应届毕业生落户应届毕业生落户: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八、杭州落户政策不符合者:可通过提升学历、考高技能证书、提升落户积分、投资纳税落户等多种渠道实现成功
杭州研究生落户需要什么资料
相信大家都知道,以前落户是一件比较简单的事情,但是随着政策的加紧,现在落户已经成为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了。那么,杭州研究生落户需要什么资料呢?落户的方式有哪些呢?其实这两个问题已经困扰了无数人,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摸索答案吧!
一、杭州研究生落户需要什么资料?
1、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
2、户口迁移证或者户籍证明、户口本。
3、在杭州(包括在余杭区、萧山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无房证明,其中已经购房的需要另外出示《购房合同》,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在杭州没有房产的证明以及结婚证书。
4、身份证。
二、落户的方式有哪些?
1、引进人才
其实引进人才也是当前落户的一种方式。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接收单位的证明、迁移户口的申请、劳动部门、组织人事的证明、学历证书、拟迁移户口人员的户口本等等。
2、亲属投靠
新生儿入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婴儿父母的身份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准生证、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如果是夫妻投靠入户就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书、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随迁人员的公证书。
3、购房落户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城市购房都是可以落户的,但是必须满足当地政府所规定的条件。具体的大家可以去购买城市的派出所咨询,或者询问一些专业人士。
编辑总结:上文给大家介绍了杭州研究生落户需要什么资料以及落户的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给到大家一些小小的帮助。如需探索更多与落户有关的精彩内容,就可以继续锁定我们的网站哦!
大专学历落户杭州需要什么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学历。按照最新政策,只要是全日制大专学历,专业不限。
2.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这里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社保记录需为已缴状态,时间在1个月及以上,缴纳单位需与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一致。
3.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也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或到属地派出所提交相关材料和申请,派出所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即可携带材料办理落户手续,一般时长在5个工作日左右。
办理人才落户时,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申请迁入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有共有权人的需提供所有产权人的同意落户声明)。
4.申请迁入单位或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单位或人才市场同意落户意见书;迁入亲友家投靠的,提供亲友同意落户申请、户口簿及房产证。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6.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
如果对落户政策还有疑问的,可登录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查看落户指南,或拨打0571-12345咨询。
杭州迁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1、积分入户:有《浙江省居住证》、年龄满18周岁、无犯罪记录、积分在130以上;
2、人才引进入户:有稳定的工作单位,且正常参保满1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不满45周岁、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满50周岁,紧缺工种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满35周岁。
3、投靠落户;
4、其他方式落户。包括华侨回国定居落户与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需要准备材料:每年申请入户都有专门的时间,一般是在年初的时候,申请人需要提前了解具体的申请时间,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本人资料,完成后提交申请,系统自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在首页打印《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申请人再准备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本人居住证、以及落户地相关证明材料到窗口办理即可。
一、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是指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入户指标数,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准予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本市市区城镇。是现行落户政策的补充。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总积分=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
温馨提醒:2019年积分落户分值划定在125分(含)以上,共有10182名申请人获得落户资格,占总申请人数的51.9%。
二、人才引进落户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才落户
(1)应届普通高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科学历无专业要求),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硕士以上学历无需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办理期限为:6月份毕业后至当年 12月底,12月份毕业的至次年 6月底;
(2)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5)随迁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高职)学历以上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二)高技能人才落户
(1)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指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履行3年以上并在该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且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迁移户口入杭;
随迁条件:本人符合落户条件且在杭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满足市外夫妻投靠条件的,其配偶可随迁。
(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
⑴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在杭居住登记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⑵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随迁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且在杭,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配偶的不可挂靠集体户口)
(四)高层次人才落户
1.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按隶属关系分别由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非公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受理。
2.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A、B、C、D类人才和市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区、县(市)委人才办会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准所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
(1)A、B、C类高层次人才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迁入单位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单位在市区无集体户的,可申请迁入“高层次人才专户”(由市委人才办委托市人才中心设立,地址:东新路155号)。
(2)A、B、C类高层次人才本人已在杭落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及住房条件限制,可申请投靠迁入,随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杭落户。
(3)A、B、C类高层次人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父母可申请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内登记户口,不受年龄和外地身边无子女的限制;来杭后身边无子女的,其未婚成年子女允许随迁。
3.D、E类高层次人才,符合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在市区落实工作单位并办理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市区落户,并允许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4.凡经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在杭州市区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并允许随迁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
(五)表彰奖励落户
在杭就业期间,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比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被评选为本市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待遇对象),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创新青年、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
(六)党政人才落户
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录用、调动在杭工作就业人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持组织部调令、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转任调任通知书、省人社厅调令或公开招聘确认通知书及本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可办理落户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允许随迁。
三、投靠落户
(一)夫妻投靠
男女双方结婚满2年,一方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居住证》可自愿申请投靠户籍在杭配偶,迁移户口入杭。
(二)老年投靠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本人或子女在市区或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城区子女;
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户籍在杭子女,迁移户口入杭。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
(四)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投靠
户口已在本市,与城镇地区户主具有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关系的,可以投靠落户。
四、其他方式落户
(一)华侨回国定居落户
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应当在批准定居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由本人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本科年龄45周岁以下,硕士年龄50周岁以下,博士年龄55周岁以下;
(3)《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可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