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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买房落户政策
1、在成都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备注:现已调整为9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2、在成都市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3、参与成都市灾毁农房联建或在成都市获取使用流转农用地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市外人员,向成都市税务部门连续2年累计纳税3万元或1年内纳税2万元,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在成都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成都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成都买房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一次性购房。
1、未婚: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本人的护照,国安局证明及本市的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2、已婚: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包括未成年小孩的户口本),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双方的护照,国安局证明及本市的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按揭贷款购房。
1、未婚: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未婚证明(年龄30岁以上的客户需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开证明)征信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提供成都市一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
2、已婚: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征信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提供成都市一年的社保或税票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护照、结婚证(到护照所在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征信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资金证明。
成都夫妻投靠入户面积要求
成都夫妻投靠入户面积要求
入户是指将某个人或某个家庭的户口上在另外一个家庭的’户口上。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成都夫妻投靠入户面积要求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成都夫妻投靠入户面积要求
投靠后人均占有房屋面积不得低于16平米。夫妻投靠落户:夫妻任一方在本市有稳定收入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
投靠入户
需要知道的是,投靠入户分为三类
①夫妻投靠落户:夫妻任一方在本市有稳定收入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
②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成都市户籍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应随拥有抚养权一方登记户口。
③退休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退(离)休人员或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本人或子女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
特别注意:
①投靠入户对被投靠人房产面积要求为:投靠后人均占有房屋面积不得低于16平米。
②被投靠人的成都户口是通过购房入户、投资入户、纳税入户、居住期满入户、城建制入户方式获得的,需要满5年以上亲属才能申请投靠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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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买房落户新政是什么
成都市是中国西南地区的主要城市,也是新一线城市,近几年,成都市经济发展得很好,招引了大批外来人员。对于不少年轻人来说,拿到成都户口还是比较容易,能够通过买房、学历及投靠的方式落户。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下成都市买房落户新政,以供大家参考!
一、成都市买房落户新政
按照《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同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能够根据规定申请积分,并按照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本市居住证;
2、男士55周岁以下,女士50周岁以下;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持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与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积分指标包含: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安排、诱导人口梯度迁移、急需匮乏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激发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持证人的总积分相当于各项指标积分的总和。
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拥有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按期公布。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成都市买房落户新政的全部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想必大家看完之后也有所了解了吧!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请多多关注齐家网,齐家网将给大家提供更全、更详细、更新的资讯信息。
成都房产落户人均面积不得低于多少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
成府发〔2014〕17号签发时间:2014-04-29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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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第三条,如果你的房子是商品房,且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在2014年6月1日之前,就不按该政策执行,而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否则,就必须满足第二条的所有条件,才能在成都购房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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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附上“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调整我市部分户口政策暂行意见的通知
成府发〔2008〕63号签发时间:2008-12-05
关于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
发展调整我市部分户口政策的暂行意见
市公安局
为更好地发挥户籍管理在加快灾后重建、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现就调整我市部分户口政策提出以下暂行意见。
一、市外人员到我市入户相关政策。
(一)购房入户。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二)投资入户。
1.在我市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2.在我市中心城区一次性资金投入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一次性资金投入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或其他农村地区一次性资金投入15万元以上,并经营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三)经营入户。参与我市灾毁农房联建或在我市获取使用流转农用地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四)纳税入户。在我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市外人员,向我市税务部门连续2年累计纳税3万元或1年内纳税2万元,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五)暂住期满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我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以上(二)至(五)款中,市外人员通过投资、经营、纳税、暂住期满入户的,其合法固定住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
(六)大企业引进人员入户。在我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其从事科技开发、经营管理的员工和生产骨干可成建制入户。
二、放宽市内户籍登记。
我市户籍人口可在市域范围内的合法固定住所登记入户,对有两套以上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选择其中一套合法固定住所登记入户。
三、本意见涉及面积和金额等相关数据,均含本数。
四、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
五、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份仍按原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