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成都大学生落户买房有哪些政策
  2. 大学迁户口算落户吗
  3. 大学生集体落户子女可以随迁吗
  4. 成都大学生毕业落户政策

成都大学生落户买房有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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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现在房子购买比较困难,很多地方都是有出一些限购政策,所以在购买的时候还是要多了解一下比较好。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成都大学生落户买房有哪些政策。

1、成都首先只要你取得了本科学历之后,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通过人才落户后的程序就可以进行买房了。

2、成都改革人才落户政策,这个也是鼓励青年大学生来这边创业。其中提到,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凭着毕业证来就可以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3、并且,政府它还有提供了相应的买房补贴,这样做也是也是吸引了很多有知识,有才能的优秀青年。

4、成都人才引进可以说又被称为学历入户,这样做就将其外地人引进入成都,将其户口迁移入成都,这样做也是对成都的发展与建设起到一定起到推进作用,也就成为了成都人才引进即学历入户。

办理成都集体户口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这些专业技术职称,一般来说像年龄45周岁以下(如果像一些特殊人才年龄方面就可以适当放宽);

2、在成都市如果是那种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或市属国有企业这种它可以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户籍人员或出国进修时间一年及以上回国人员。

3、还有比如说在大成都范围内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有一方没有合法的固定住所,这个时候就可以申请入户人才中心集体户。

4、学历落户成都这种做法仅是对人才的一种吸引,同时也是对这个城市未来发展考虑,由此这个可以看出国家对于人才的重视。对于一些高学历人才来讲,如果有落户成都的需求就可以考虑在成都买房落户,让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也是有更更加的稳定和舒适。

总结:关于成都大学生落户有哪些政策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我们知道成都大学生落户还是有不错一些政策,这样也可以吸引住更多的人才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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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迁户口算落户吗

算。落户之后就算本地人。大学生入户落户是指应届或往届大学生将原户籍户口迁移至工作地,为以后的发展以及待遇赢得更多的优惠政策。迁过来后办理了户口手续就算本地户口了。户口迁移后,户籍所在地填写的是迁移后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指的是户口本上现在的住址,所以户口迁移了,户籍所在地也随之改变。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如果办理了户籍迁移,户籍所在地就是迁移后的地方,如大学入学迁户、参军、搬迁等等情况。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大学转户口到学校算不算当地户籍户口:

1、应届大学生户口从家转到学校那户口所在地是学校所在地,户口性质为学校集体户口。

2、学校集体户口指的是教职工本人或其家属、子女没有单独立户,其户籍关系挂靠在学校,集体向公安机关申报办理的户口。按计划生育户籍管理办法,凡挂靠在学校集体户口的人员对象均应纳入该校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之列。

二、户口迁移的流程是:

1,向迁入地提交迁入申请书(申请书可以到网上下载,也可以由迁入地提供),迁入地批准;

2,向现在的户籍所在地提交迁出申请(申请书可以在网上下载,也额可以由迁出地提供),迁出地批准并开户籍证明;

3,持迁出地派出所开的迁入地批准的迁入申请书到迁入地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4,持《准迁证》回现在的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明;

5,持迁移证明、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户。

应届生流程:

所需材料所需材料:《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或《未落户证明》、大专以上《毕业证》、《身份证》。办理流程1、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交还给学校就业办;;2、填写《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点击下载],在人才中心盖章后,交给学校就业办,等待办理派遣手续;3、毕业时,在学校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4、将人事档案、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交至人才中心办理联系函;5、领取联系函,在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6、在学校办理派遣回原籍相应手续;7、在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8、凭两证或暂缓就业协议,在学校就业部门办理改派手续;9、持新、旧《报到证》和《接收函》、改派手续,在省教育厅盖章;10、持新报到证在学校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新《户口迁移证》;11、办理人事关系和户口转移手续,具体请参照非生源落户办理流程;

往届生流程:

第一阶段:调档办事部门:成都各个人才中心、原档案管理机构、街办/计生办、派出所办理事项:开调档函,将人事档案调至成都各相关人才中心。

1、婚育证明:证明你婚姻和生育情况的证明材料。可以在原档案管理机构、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民政部门等机构开具。

2、现实表现证明:证明你曾经是否有过违法犯罪记录。可以在原档案管理机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第二阶段,办理联系函所需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出身年月无误)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6、填写《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

第三阶段:准迁证办理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6、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

7、《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8、集体户入户手续(挂靠人才中心集体户者提供)

9、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四阶段:原籍下户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最后阶段:上户办事部门: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集体户页(挂靠集体户者提供),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四条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五条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六条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第十七条本法公布前,已经取得中国国籍的或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的,继续有效。

大学生集体落户子女可以随迁吗

如果您夫妻两人都通过本科学历落户到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那么未成年子女是不能随迁的。如果您夫妻双方一方通过该方式落户至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那么未成年子女是必须跟随另一方留在原家庭户下,也不能随迁至集体户。

成都大学生毕业落户政策

按照要求,普通全日制大学及以上的青年,凭毕业证及相关身份证件就可以落户成都。应届生、往届生均可。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如果满足“普通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及“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成都每一个区(市)县都欢迎你。你可以在任一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请准备好毕业证书、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带上这些材料直接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一、办理落户所需的相关材料有哪些?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9、本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随迁或投靠,所需材料参照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指南提供。

二、投靠方式入户需要哪些资料?

1、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2、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3、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4、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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