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成都市高层次人才标准
  2. 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3. 成都硕士人才补贴政策
  4. 成都市abcd类人才标准

成都市高层次人才标准

法律分析:《成都东部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将人才划分为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地方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优秀人才5个层次。

其中A、B、C、D四个层次对应《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相应层次设置,并对市级标准中每一层级的“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根据成都东部新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了一定的拓展和延伸。每一个层次分为3个类别,比如A类人才分为A1科技创新型人才、A2教卫文体型人才和A3经营管理以及产业型人才。

法律依据:《关于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一)A类人才

方向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

方向二:曾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高级副总裁及以上高管且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平台生态型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四:在高新区自主创业,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1亿元以上或年纳税2亿元以上或年度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员。

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成都市人才落户可分为三大版块:

1、成都市学历人才入户

2、成都市专业技术人才入户

3、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

其中学历人才入户又分三种情况: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7〕23号)要求,成都市实施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迁入政策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适用本办法。

成都硕士人才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人才激励政策

13条政策:紧贴发展需求引育技能人才

4条政策:吸引外国人才来蓉创新创业

4条政策:鼓励企业引进培育专业人才

其中,技能人才落户、高技能人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等大部分举措已经落地实施,其余也已明确落地时间表,将待具体实施细则完成后陆续实施。而备受关注的全民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有望于9月底前启动办理。

法律依据:《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第六条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贴。对全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从外地新引进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按照《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具体认定标准见附件)分为A、B、C、D四类,从引进的次月起发放安家补贴,共补贴3年。其中A、B、C类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月,D类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月。

第七条鼓励技能人才提升技能等级。对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本市企业职工,分别按照最高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属于本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分别按照最高1100元、1800元和25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第八条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对企业中生产运输操作类职业(工种),参加培训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照技师5000元/人、高级技师6000元/人标准进行补贴;对企业中商业、服务业等其他职业(工种),分别按照技师3000元/人,高级技师4000元/人标准进行补贴;对参加高级技师继续提升培训合格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进行补贴。

第九条鼓励校企校地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对本市技工院校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支持。对本市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支持。对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支持。

成都市abcd类人才标准

法律分析:主要包括:具有正高级(若相关行业领域不设正高级层次的须为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省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其它按相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政策的人才。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及人才市场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一、加强领导

(一)进一步强化市劳动力及人才市场秩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职能。新增市房管局为市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建立市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劳动力及人才市场监督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劳动力及人才市场运行、监督管理中的具体问题。

各区(市)县政府要参照市上的做法,建立健全劳动力及人才市场秩序管理工作协调机构,切实加强劳动力及人才市场秩序的管理。

(二)各区(市)县政府要把劳动力及人才市场秩序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整顿和规范劳动力及人才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