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成都积分落户细则是什么
  2. 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3. 成都积分落户细则
  4.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成都积分落户细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成都市积分落户细则是外来人员办理成都市落户手续的相关法律规定,其主要适用于居住证积分及积分入户的申请、核定、公告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做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工作,结合我市来蓉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居住证积分及积分入户的申请、核定、公告、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申请入户;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成都入户,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

市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组织部门负责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发展战略,制定引进人才方向及实施规范。

市人社局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学历入户、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入户和认证工作,配合做好户籍迁入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部门(市退役军人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府侨办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审核及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第七条

申请人不得伪造、编造或者使用伪造、编造、虚假的申请材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当次申请资格;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六条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成都积分落户细则

【法律分析】

1.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2.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积分达到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140),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1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2、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二、申请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原件)。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 4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上网查询打印的缴费信息原件) 5合法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除上还积分甲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有与积分指标项目一致时情形,还应提供对应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提交。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

1、领取并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办理前可提前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并填写。 2、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 3、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现场办理积分申请。 4、当年9月15日后,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自助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5、积分入户名单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6、凡积分入户公布名单上的,按照公安机关入户须知提供材料,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1、积分受理: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 2、分数公布: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查询。 3、名单公示: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名单,并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示”中公示。 4、名单公告:积分入户公示3日后,公布积分入户正式名单,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告”中查询积分入户名单。 5、入户通知单打印: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里下载打印《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仅支持电脑端打印)。 6、办理入户: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所需材料,可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的“服务指南”中查询。本地问答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一)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第十条申请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户。第十一条申请积分入户的人员,除提供第六条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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