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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买房落户新政是什么
成都市是中国西南地区的主要城市,也是新一线城市,近几年,成都市经济发展得很好,招引了大批外来人员。对于不少年轻人来说,拿到成都户口还是比较容易,能够通过买房、学历及投靠的方式落户。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下成都市买房落户新政,以供大家参考!
一、成都市买房落户新政
按照《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同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能够根据规定申请积分,并按照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本市居住证;
2、男士55周岁以下,女士50周岁以下;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持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与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积分指标包含: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安排、诱导人口梯度迁移、急需匮乏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激发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持证人的总积分相当于各项指标积分的总和。
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拥有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按期公布。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成都市买房落户新政的全部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想必大家看完之后也有所了解了吧!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请多多关注齐家网,齐家网将给大家提供更全、更详细、更新的资讯信息。
成都市买房落户条件有哪些
成都近两年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在西部规划下,发展为迅速,因此吸引了非常多的外地人去成都工作,对于外地人来说,最好是能入户在当地的话,能享受到各项福利政策,是很不错的,因此大部分人会选择入户,而成都入户主要有积分、学历、购房等方式,要满足相关条件才能入户,那么成都市买房落户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随小编来了解看看吧。
一、成都市买房落户条件有哪些
成都市买房落户要求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有购买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依法缴纳满1年的社会保险,才能申请落户,而且仅限2018年1月1日前买的房子才能办理购房落户,因为成都在这个时间就取消购房落户了。
二、成都落户方式有哪些
1、技能人才落户
申请人要取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要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满2年的社保,不能出现补缴、断交的情况,除此之外还要有单位的推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认定,在申请时要选择落户地,已有住房的可以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没有住房的可以在直系亲属住房所地申请办理,或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等。
2、积分落户
成都市2019年的积分落户是在5月25日开始进行网上预约的,申请者要在5月3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积分申报时间为6月1日-7月31日,9月的15-30号可以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名单查询,通过就能办理入户手续。
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成都市买房落户条件有哪些的介绍,希望小编分享的内容能给大家一些参考,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关注我们齐家网来咨询。
成都市买房落户条件
购房落户
从2018年1月1日起,成都就全面取消“购房入户”,但是在此以前买房的还可以享有这种落户方式。如果你的房屋是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可根据以下条件办理落户。
购买时间:
2014年6月1日前买的商品房或二手房。
前置条件
新房:以备案时间为准;
二手房:以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为准;
房屋面积≥70平,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27.82平/人。
买房时间: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前置条件
新房:以网签系统中的定购、拟定合同、备案时间中最早的为准;
二手房:以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的为准;
房屋面积≥90平,社保满1年。
成都市成华区买房入户有哪些程序
事项名称: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购房入户》
事项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居民户口簿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60元
户口迁移证每张4元准予迁入证明每张4元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首席代表:
办理地点: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联系电话:86407755
申请材料:购买商品或二手住房入户:
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材料说明:
表格下载:
1.入户申请表
2.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
前置条件:1、购买商品或二手住房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89平方米/人)水平。购买二手房的原房主迁出后方能办理新房主户口迁入。
2、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我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方米/人])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办理程序:获取并填写表格:
方法一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摘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缴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6、市或(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1—6项材料。
审核确认: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核合格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领取户口簿:
一.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在入户地的区公安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提交下列手续:
1、《户口迁移证》;
2、《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4、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二.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
相关备注:市外人员因购房、投资、经营、纳税、暂住期满入户进入本市5周年以上的,可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
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夫妻分居调(流)动人员入户》
事项名称: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夫妻分居调(流)动人员入户》
事项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居民户口簿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60元
户口迁移证每张4元准予迁入证明每张4元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首席代表:
办理地点: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联系电话:86407755
申请材料:1、《入户申请表》
2、(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7、省(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8、《户口迁移证》
9、《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10、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11、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材料说明:
表格下载:
1.入户申请表
2.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
前置条件:因照顾夫妻分居经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调(流)动手续,结婚时间满5年或年龄满30周岁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
办理程序:获取材料并填写:
方法一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审核确认: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批合格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在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7、省(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1—7项材料。
领取户口簿:
一.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窗口提交下列手续:
1、《户口迁移证》;
2、《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4、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二.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