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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申请廉租房条件
1.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
家庭人口1人,家庭年收入 6960元及以下(注:人均580元/月),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m2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 15万元及以下,
2.申请人曾离婚如申请廉租住房时,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
3.申请家庭按市场价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承租房屋产权证明或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家庭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借用情况证明,由街道(乡镇)工作人员通过调查方式对其住房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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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县70产权的商品房公寓可以落户吗
1.今年成都颁布了新政,从2014年6月1日起,购房满90平以上住房且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才能落户,但是你是2013年买的房子,不会影响到你。
2.最重要的一点是,如果你的户口原本就是成都市的(包括市内集体户口)则购房入户不受面积限制,可以直接迁入。
3.你的房子是公寓性质,也属于普通住宅,满足落户要求,只要不是铺面,写字楼,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拆迁安置房就可以。
政策上允许了,剩下的就是些手续上的事情了。
成都市廉租房最新政策
法律主观:
申请廉租房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 1、具有成都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成都市廉租房。【法律条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成都廉租房申请条件
成都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民政机构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2.8万元以下的家庭(该收入标准线为2010年至2011年度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线,收入标准线由市、区(市)县每二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