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2017落户成都需满足哪些条件
  2. 成都户口迁入条件

2017落户成都需满足哪些条件

2017落户成都需满足条件: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合法稳定就业。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连续居住年限。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二、导向指标

区域导向指标。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三、积分规则及标准分值

积分规则持证人的任一项基础指标分值不能为0,否则取消积分资格。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积分之和。标准分值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四、2017购房落户条件:

在成都区域内,购买建筑面积≥90㎡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原件);

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累积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拓展资料

所需资料: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加盖公章;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

成都户口迁入条件

都说成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但是,怎么才能落户成都呢?

买房落户

很多人想通过在成都买房,然后将户口迁入成都,但是在成都不是随便买套房就可以拥有成都户口。你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允许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成都。

购房落户条件

1、在成都区域内,购买建筑面积≥90_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2、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原件);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累积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新生儿落户

新生儿落户条件:

1、新生婴儿可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如果父/母是成都户口,就可以在成都上户);

2、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且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暂住落户

暂住入户条件:

1、在成都市累计暂住满2年;

2、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5、迁入人员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成都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_

小编提醒:成都市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现阶段为_16_/人。

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

非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

1、非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心城区大专以上学历、其余区(市)县中专以上学历);

2、在我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海外留学人员落户

海外留学人员落户条件: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

离、退休人员落户

离、退休人员落户条件:

1、离休人员异地安置落户:

经省、市老干部局批准安置到我市的离休干部。可在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固定住所申请落户。

2、离、退休人员回原籍落户:

参加工作前户籍在本市,现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可在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固定住所申请落户;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离、退休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住房情况(本人产权住房、直系亲属住房)提供对应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5、省(市)老干局、民政局、人社部门出具的安置通知和《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

6、本市户口注销(回原籍提供)或提档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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